丘北?县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监测断面水质超标”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丘北?县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监测断面水质超标”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部分监测断面水质超标。
二、整改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州 (略) (略)
配合单位:普 (略) 、 (略) 、 (略) 、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时限
2024年年底
四、整改目标
到2024年,水质持续向好,全县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逐步提升。
五、整改措施
1.对2023年11月起出现单月水质超标的国控、省控断面要在次月底前完成超标原因排查,制定污染源整治措施,有序推进整治,实现水质达标。
2.2023年底前,完成 (略) 域内的南盘江、清水江 (略) 入河排污口排查,完成已排查排污口80%溯源和30%整治任务。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已排查排污口溯源和70%整治任务。
3.2024年6月底前,结合丘北县实际,制定年度监测方案,合理布置监测点位及监测频次,按月或加密监测,实行水质预警机制,提升监测数据对水质研判及整治效果评估的支撑。
六、整改情况
1.据监测显示:2023年11月至今,普者黑中部(国控断面),摆龙湖及为民桥(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2.制定《丘北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统筹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2023年以来完成了南盘江、清水江 (略) 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共排查出排口60个并完成溯源任务,按照《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要求,须纳入整治的有13个,已完成整治10个,其余3个正在整治,整治率为76.9%。
3.严格对照《2024年文山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每月对国控断面上下游开展常规监测,并视水质变化情况对国控断面开展预警监测,为普者黑流域水质保护提供决策依据。
丘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一、反馈问题
部分监测断面水质超标。
二、整改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州 (略) (略)
配合单位:普 (略) 、 (略) 、 (略) 、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时限
2024年年底
四、整改目标
到2024年,水质持续向好,全县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逐步提升。
五、整改措施
1.对2023年11月起出现单月水质超标的国控、省控断面要在次月底前完成超标原因排查,制定污染源整治措施,有序推进整治,实现水质达标。
2.2023年底前,完成 (略) 域内的南盘江、清水江 (略) 入河排污口排查,完成已排查排污口80%溯源和30%整治任务。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已排查排污口溯源和70%整治任务。
3.2024年6月底前,结合丘北县实际,制定年度监测方案,合理布置监测点位及监测频次,按月或加密监测,实行水质预警机制,提升监测数据对水质研判及整治效果评估的支撑。
六、整改情况
1.据监测显示:2023年11月至今,普者黑中部(国控断面),摆龙湖及为民桥(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2.制定《丘北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统筹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2023年以来完成了南盘江、清水江 (略) 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共排查出排口60个并完成溯源任务,按照《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要求,须纳入整治的有13个,已完成整治10个,其余3个正在整治,整治率为76.9%。
3.严格对照《2024年文山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每月对国控断面上下游开展常规监测,并视水质变化情况对国控断面开展预警监测,为普者黑流域水质保护提供决策依据。
丘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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