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板仑瓦窑轻加工区基础设施县城至园区道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富宁县板仑瓦窑轻加工区基础设施县城至园区道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修订)第二十三条和《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的规定,2023年9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富 (略) 对县板仑瓦窑 (略) 基础设施县 (略) 道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于富宁边境贸易 (略) 板仑瓦窑轻工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一。道路起点位于富宁县新 (略) (略) 理厂,终点位于富宁县板仑瓦窑轻 (略) ,宽30米,全长2.728公里。由太 (略) 负责承建,委托天津广正测通 (略) 云南分公司负责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工作,审核总投资为*.*元。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能执行建设财务管理制度,但因轻 (略) 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滞后,对 (略) 经济发展效益不显著,同时,本次审计还发现该项目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挤占专项资金、投资完成额不实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多计工程价款230.*元;二是待摊投资核算不实1236.*元;三是挤占其他项目建设资金280.*元;四是未及时收回征地结余资金17.*元;五是未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5.*元;六是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七是擅自改变建设规模;八是未按规定编报竣工财务决算;九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不规范;十是合同超比例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十一是改变贷款资金用途*万元;十二是挤占建设资金及征地工作经费21.*元。
三、 (略) 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 (略) 理处罚情况
1.对多计工程价款230.*元的问题,责令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对上述多计的工程价款230.*元进行依法整改。
2.对待摊投资核算不实1236.*元的问题,责令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按照规定核算项目待摊投资。
3.对挤占其他项目建设资金280.*元的问题,责令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及时整改,将被挤占的项目资金280.*元归还原渠道。
4.对未及时收回征地结余资金17.*元的问题,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应收回新华镇人民政府征地结余资金17.*元,并按规定使用。
5.对未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5.*元的问题,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土地开垦费。
6.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问题,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应按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7.对擅自改变建设规模的问题,责令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按规定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8.对未按规定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应按照规定及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报相关部门审核。
9.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应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对项目进行单独核算。
10.对合同超比例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问题,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应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按规定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
11.对改变贷款资金用途*万元的问题,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应严格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资金。
12.对挤占建设资金及征地工作经费21.*元的问题,责令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及时整改,调整会计账目,并归还资金原渠道。
(二)审计建议
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及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合理规划施工时间,确保质量和成本控制平衡。
2.加强财务管理,制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资金决策程序。
3.加强合同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防范法律风险。
4.及时结清工程形成的债务,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务费用,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其中6个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完成4个,其余4个分阶段整改及2个持续整改类问题正在整改中,具体整改结果由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向社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修订)第二十三条和《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的规定,2023年9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富 (略) 对县板仑瓦窑 (略) 基础设施县 (略) 道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于富宁边境贸易 (略) 板仑瓦窑轻工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一。道路起点位于富宁县新 (略) (略) 理厂,终点位于富宁县板仑瓦窑轻 (略) ,宽30米,全长2.728公里。由太 (略) 负责承建,委托天津广正测通 (略) 云南分公司负责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工作,审核总投资为*.*元。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能执行建设财务管理制度,但因轻 (略) 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滞后,对 (略) 经济发展效益不显著,同时,本次审计还发现该项目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挤占专项资金、投资完成额不实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多计工程价款230.*元;二是待摊投资核算不实1236.*元;三是挤占其他项目建设资金280.*元;四是未及时收回征地结余资金17.*元;五是未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5.*元;六是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七是擅自改变建设规模;八是未按规定编报竣工财务决算;九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不规范;十是合同超比例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十一是改变贷款资金用途*万元;十二是挤占建设资金及征地工作经费21.*元。
三、 (略) 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 (略) 理处罚情况
1.对多计工程价款230.*元的问题,责令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对上述多计的工程价款230.*元进行依法整改。
2.对待摊投资核算不实1236.*元的问题,责令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按照规定核算项目待摊投资。
3.对挤占其他项目建设资金280.*元的问题,责令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及时整改,将被挤占的项目资金280.*元归还原渠道。
4.对未及时收回征地结余资金17.*元的问题,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应收回新华镇人民政府征地结余资金17.*元,并按规定使用。
5.对未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5.*元的问题,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土地开垦费。
6.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问题,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应按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7.对擅自改变建设规模的问题,责令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按规定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8.对未按规定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应按照规定及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报相关部门审核。
9.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应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对项目进行单独核算。
10.对合同超比例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问题,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应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按规定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
11.对改变贷款资金用途*万元的问题,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应严格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资金。
12.对挤占建设资金及征地工作经费21.*元的问题,责令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及时整改,调整会计账目,并归还资金原渠道。
(二)审计建议
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及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合理规划施工时间,确保质量和成本控制平衡。
2.加强财务管理,制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资金决策程序。
3.加强合同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防范法律风险。
4.及时结清工程形成的债务,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务费用,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其中6个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完成4个,其余4个分阶段整改及2个持续整改类问题正在整改中,具体整改结果由云南富宁 (略) 管理委员会向社会公告。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