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水利局关于福清市宏路街道大融线关溪伟初桥重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福清市水利局关于福清市宏路街道大融线关溪伟初桥重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略) 人 (略) 街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宏路街道大融线关溪伟初桥重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及专家组意见,现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 (略) 宏路街道大埔村境内, (略) 桥下游约30m,关溪河口上游约600m。拟建桥梁按人行桥设计,主要用于连接关溪大 (略) 两岸,以便居民通行。拟建设1座3×16m预应力砼简支空心板梁桥跨越关溪,桥梁中心桩号K0+030,长度58.04m,宽度4.50m。桥台采用U台扩大基础, (略) 设D40型伸缩缝,桥墩采用柱式墩桩基础。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评价对象所在河段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建设项目自身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
二、评价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K0+030桥,评价范围为评价对象所在河段并包含上下游及左右岸一定距离的影响范围,具体为关溪干流河段(河口~关溪支河汇合口及其两岸5m河道管理范围),长度约1830m。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略) 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围堰的清理工作,建成后必 (略) 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避免形成新的河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为了尽量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轻拟建项目的防洪影响,除工程措施外,还需要加强非工程措施的实施。
3.本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施工。若在汛期施工,你单位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 (略) 、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
(略) (略)
(略) 人 (略) 街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宏路街道大融线关溪伟初桥重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及专家组意见,现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 (略) 宏路街道大埔村境内, (略) 桥下游约30m,关溪河口上游约600m。拟建桥梁按人行桥设计,主要用于连接关溪大 (略) 两岸,以便居民通行。拟建设1座3×16m预应力砼简支空心板梁桥跨越关溪,桥梁中心桩号K0+030,长度58.04m,宽度4.50m。桥台采用U台扩大基础, (略) 设D40型伸缩缝,桥墩采用柱式墩桩基础。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评价对象所在河段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建设项目自身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
二、评价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K0+030桥,评价范围为评价对象所在河段并包含上下游及左右岸一定距离的影响范围,具体为关溪干流河段(河口~关溪支河汇合口及其两岸5m河道管理范围),长度约1830m。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略) 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围堰的清理工作,建成后必 (略) 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避免形成新的河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为了尽量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轻拟建项目的防洪影响,除工程措施外,还需要加强非工程措施的实施。
3.本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施工。若在汛期施工,你单位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 (略) 、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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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人 (略) 街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宏路街道大融线关溪伟初桥重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及专家组意见,现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 (略) 宏路街道大埔村境内, (略) 桥下游约30m,关溪河口上游约600m。拟建桥梁按人行桥设计,主要用于连接关溪大 (略) 两岸,以便居民通行。拟建设1座3×16m预应力砼简支空心板梁桥跨越关溪,桥梁中心桩号K0+030,长度58.04m,宽度4.50m。桥台采用U台扩大基础, (略) 设D40型伸缩缝,桥墩采用柱式墩桩基础。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评价对象所在河段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建设项目自身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
二、评价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K0+030桥,评价范围为评价对象所在河段并包含上下游及左右岸一定距离的影响范围,具体为关溪干流河段(河口~关溪支河汇合口及其两岸5m河道管理范围),长度约1830m。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略) 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围堰的清理工作,建成后必 (略) 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避免形成新的河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为了尽量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轻拟建项目的防洪影响,除工程措施外,还需要加强非工程措施的实施。
3.本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施工。若在汛期施工,你单位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 (略) 、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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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人 (略) 街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宏路街道大融线关溪伟初桥重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及专家组意见,现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 (略) 宏路街道大埔村境内, (略) 桥下游约30m,关溪河口上游约600m。拟建桥梁按人行桥设计,主要用于连接关溪大 (略) 两岸,以便居民通行。拟建设1座3×16m预应力砼简支空心板梁桥跨越关溪,桥梁中心桩号K0+030,长度58.04m,宽度4.50m。桥台采用U台扩大基础, (略) 设D40型伸缩缝,桥墩采用柱式墩桩基础。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评价对象所在河段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建设项目自身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
二、评价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K0+030桥,评价范围为评价对象所在河段并包含上下游及左右岸一定距离的影响范围,具体为关溪干流河段(河口~关溪支河汇合口及其两岸5m河道管理范围),长度约1830m。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略) 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围堰的清理工作,建成后必 (略) 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避免形成新的河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为了尽量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轻拟建项目的防洪影响,除工程措施外,还需要加强非工程措施的实施。
3.本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施工。若在汛期施工,你单位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 (略) 、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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