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和清洗净化塑料托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苏州 (略) 委托中升太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承担“苏州 (略) 塑料制品和清洗净化塑料托盘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征求广大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与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苏州 (略) 塑料制品和清洗净化塑料托盘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 (略)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苏 (略) (略) 8号阳山科技园13号1层、14号厂房1-4层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位于苏 (略) (略) 8号阳山科技园13号1层、14号厂房1-4层,建筑面积9777.38平方米,并对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购置国产塑料卷材挤出设备2台、吸塑设备6台、清洗净化设备10台、环保设备1套及用于不良品再加工的粉碎设备3台。建成后年产(略)吨塑料制品,清洗净化塑料托盘(略)吨(不涉及塑料粒子生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 (略)
通讯地址:苏 (略) (略) 8号阳山科技园13号1层、14号厂房1-4层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0512-(略)
邮箱:Henry.*@*rowayeco.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中升太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 (略) (略) 89号恒宇广场B座801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512-(略)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苏州 (略) 委托中升太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承担“苏州 (略) 塑料制品和清洗净化塑料托盘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征求广大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与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苏州 (略) 塑料制品和清洗净化塑料托盘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 (略)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苏 (略) (略) 8号阳山科技园13号1层、14号厂房1-4层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位于苏 (略) (略) 8号阳山科技园13号1层、14号厂房1-4层,建筑面积9777.38平方米,并对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购置国产塑料卷材挤出设备2台、吸塑设备6台、清洗净化设备10台、环保设备1套及用于不良品再加工的粉碎设备3台。建成后年产(略)吨塑料制品,清洗净化塑料托盘(略)吨(不涉及塑料粒子生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 (略)
通讯地址:苏 (略) (略) 8号阳山科技园13号1层、14号厂房1-4层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0512-(略)
邮箱:Henry.*@*rowayeco.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中升太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 (略) (略) 89号恒宇广场B座801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512-(略)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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