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厂房改扩建项目110千伏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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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市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厂房改扩建项目110千伏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 (略) (略) 厂房改扩建项目110千伏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 (略) (略) 秦灶街道境内(娄子港220kV变电站站内);

建设单位:国 (略) (略) ;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 (略)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 (略) (略) 秦灶 (略) (略) 交叉口东北侧,项目内容:娄子港220kV变电站,本期扩建4回110kV出线间隔(通科2回电缆、备用2回电缆)以及远景#3主变进线间隔1回。详见《报告表》。

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后,能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同意该单位按《报告表》所列内容和拟定方案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辐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工 (略) 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娄子港220kV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略) 电磁环境敏感目标。

(三) (略) 布置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 (略) (略) 四周厂界噪声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011)。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五)站内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六)工程投入运营后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按计划做好电磁环境、声环境的监测工作。

(七)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略),传真:0513-(略),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项目名称: (略) (略) 厂房改扩建项目110千伏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 (略) (略) 秦灶街道境内(娄子港220kV变电站站内);

建设单位:国 (略) (略) ;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 (略)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 (略) (略) 秦灶 (略) (略) 交叉口东北侧,项目内容:娄子港220kV变电站,本期扩建4回110kV出线间隔(通科2回电缆、备用2回电缆)以及远景#3主变进线间隔1回。详见《报告表》。

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后,能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同意该单位按《报告表》所列内容和拟定方案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辐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工 (略) 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娄子港220kV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略) 电磁环境敏感目标。

(三) (略) 布置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 (略) (略) 四周厂界噪声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011)。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五)站内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六)工程投入运营后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按计划做好电磁环境、声环境的监测工作。

(七)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略),传真:0513-(略),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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