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二期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 (略) 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 (略) 置中心(二期)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略) 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 (略) 置中心(二期)项 (略) (略) 太和 (略) 001号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兴丰填埋场进行陈腐垃圾开挖,新建重金属污染土壤暂存和 (略) ;新建有机污染土壤暂存间、固化稳定化出料间、 (略) 理区;将一期有机暂存间改建为化 (略) 理和常温解吸车间,改造固化稳定化车间、土壤检测实验室等。项目建成后,全厂最大污 (略) 理量由(略)吨/年提升至61.(略)吨/年。该项目于2024年7月20 (略) (略) 批复(穗环管影〔2024〕6号)。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拟建的重金属污染土壤暂存和 (略) 建设方案进行了调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判定,本次调整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要求,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略)
电子邮箱:*@*ttp://**
联系地址: (略) (略) 太和 (略) 001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广东华南环保产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 (略) 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本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广州 (略)
2024年11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 (略) 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 (略) 置中心(二期)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略) 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 (略) 置中心(二期)项 (略) (略) 太和 (略) 001号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兴丰填埋场进行陈腐垃圾开挖,新建重金属污染土壤暂存和 (略) ;新建有机污染土壤暂存间、固化稳定化出料间、 (略) 理区;将一期有机暂存间改建为化 (略) 理和常温解吸车间,改造固化稳定化车间、土壤检测实验室等。项目建成后,全厂最大污 (略) 理量由(略)吨/年提升至61.(略)吨/年。该项目于2024年7月20 (略) (略) 批复(穗环管影〔2024〕6号)。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拟建的重金属污染土壤暂存和 (略) 建设方案进行了调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判定,本次调整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要求,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略)
电子邮箱:*@*ttp://**
联系地址: (略) (略) 太和 (略) 001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广东华南环保产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 (略) 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本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广州 (略)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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