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2024年11月21日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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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2024年11月21日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宁海湾海域治理与生态保护项目-海岛保护修复工程(铁沙屿水电上岛项目 甬环宁建〔2024〕139号 2024-11-21 甬环宁建[2024]139号水电上岛.pdf
2 宁 (略) 年产收纳盒(略)套生产线项目 甬环宁建〔2024〕140号 2024-11-21 甬环宁建[2024]140号蓓圣美塑业.pdf

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日(7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1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宁海县政务服务中心136号窗口(桃源街 (略) 5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宁海湾海域治理与生态保护项目-海岛保护修复工程(铁沙屿水电上岛项目 甬环宁建〔2024〕139号 2024-11-21 甬环宁建[2024]139号水电上岛.pdf
2 宁 (略) 年产收纳盒(略)套生产线项目 甬环宁建〔2024〕140号 2024-11-21 甬环宁建[2024]140号蓓圣美塑业.pdf

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日(7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1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宁海县政务服务中心136号窗口(桃源街 (略) 5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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