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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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 (略) 令[2011]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2]第56号,2019年修正)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歙县绍濂 (略) 升级改造工程渣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此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 (略) 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 (略) 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59-# 联系人:江先生、徐先生

书面反馈地址: (略) 歙县人工智能创客中心13楼

歙县自然资 (略) 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收)

邮编:#

(如对公示内容有 (略) ,可咨询歙县自然资 (略) )

附:1.歙县绍濂 (略) 升级改造工程渣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2.歙县绍濂 (略) 升级改造工程渣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歙县自然资 (略) ????

2024年11月21日??????


歙县绍濂 (略) 升级改造工程土地复垦方案.pdf

歙县绍濂 (略) 升级改造工程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 (略) 令[2011]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2]第56号,2019年修正)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歙县绍濂 (略) 升级改造工程渣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此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 (略) 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 (略) 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59-# 联系人:江先生、徐先生

书面反馈地址: (略) 歙县人工智能创客中心13楼

歙县自然资 (略) 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收)

邮编:#

(如对公示内容有 (略) ,可咨询歙县自然资 (略) )

附:1.歙县绍濂 (略) 升级改造工程渣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2.歙县绍濂 (略) 升级改造工程渣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歙县自然资 (略) ????

2024年11月21日??????


歙县绍濂 (略) 升级改造工程土地复垦方案.pdf

歙县绍濂 (略) 升级改造工程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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