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2大溪河至上窑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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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12大溪河至上窑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S312大溪河 (略) 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和要求,对S312大溪河 (略) 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S312大溪河 (略) 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凤 (略)

建设地点: (略) 凤阳县总铺镇、殷涧镇、刘府镇、武店镇、官塘镇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项目共分为两段:清塘至凤阳山段起点位于总铺镇清塘村与改革大道对接,路线向西南与G329交叉,止于殷涧镇与现状S312衔接,桩号为K17+214~K30+970,长13.756km;宋集至武店段起点位于宋集,途经曹店、武店,终点位于官塘,桩号为K51+572~K79+180,长27.608km,设计总长41.364km。主要建设 (略) 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支线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凤 (略)

联系人:金杰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法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自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您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您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链接)提交建设单位。也可以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凤 (略)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S312大溪河 (略) 改建工程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略) 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略) 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 (略) 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S312大溪河 (略) 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和要求,对S312大溪河 (略) 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S312大溪河 (略) 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凤 (略)

建设地点: (略) 凤阳县总铺镇、殷涧镇、刘府镇、武店镇、官塘镇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项目共分为两段:清塘至凤阳山段起点位于总铺镇清塘村与改革大道对接,路线向西南与G329交叉,止于殷涧镇与现状S312衔接,桩号为K17+214~K30+970,长13.756km;宋集至武店段起点位于宋集,途经曹店、武店,终点位于官塘,桩号为K51+572~K79+180,长27.608km,设计总长41.364km。主要建设 (略) 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支线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凤 (略)

联系人:金杰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法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自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您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您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链接)提交建设单位。也可以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凤 (略)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S312大溪河 (略) 改建工程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略) 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略) 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 (略) 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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