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产业区万祥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查前公示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前信息。
专项规划编制机关、 (略) 管理机构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报审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1.规划名称:临 (略) (万 (略) )规划
2.专项规划编制机关、 (略) 管理机构名称:中国(上海)自由贸 (略) 临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略) 万祥镇人民政府
3.规划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上海 (略)
4. 规划四至范围:西 (略) 、 (略) (略) 、 (略) (略) 、南 (略) ,园区总面积共约202.16 公顷。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6日止。
6.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1)
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专项规划编制机关、 (略) 管理机构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人:黄老师
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1811号
联系电话:021-#
电子邮箱:*@*q.com
传 真:/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 (略) 管理机构和规划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附件: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前信息。
专项规划编制机关、 (略) 管理机构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报审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1.规划名称:临 (略) (万 (略) )规划
2.专项规划编制机关、 (略) 管理机构名称:中国(上海)自由贸 (略) 临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略) 万祥镇人民政府
3.规划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上海 (略)
4. 规划四至范围:西 (略) 、 (略) (略) 、 (略) (略) 、南 (略) ,园区总面积共约202.16 公顷。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6日止。
6.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1)
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专项规划编制机关、 (略) 管理机构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人:黄老师
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1811号
联系电话:021-#
电子邮箱:*@*q.com
传 真:/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 (略) 管理机构和规划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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