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关于济宁叶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精细智能化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关于济宁叶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精细智能化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宁叶红 (略) 报废机动车精细智能化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5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济宁叶红 (略) 报废机动车精细智能化拆解项目 | 鱼台县王庙镇丰鲁再生资源产业园内 | 济宁叶红 (略) | 山东公用 (略) | 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总投资*元。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原有厂房内新增小汽车自动化拆解生产线两条,废钢铁破碎生产线1条,废玻璃破碎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拆解*台报废机动车的能力。 | 一、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生产废水包括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废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精拆过程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DA001排放;预处理回收燃料油、油液时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钢铁破碎粉尘、废玻璃破碎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后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 区域 性 大 气污 染 物 综合 排 放 标准 》(DB37/2376-2019)表1一 (略) 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限值要求;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有组织排放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VOCs执行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表 A.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应满足:颗粒物≤0.243t/a;VOCs≤0.026t/a; 五、废燃料油、废油液、废制冷剂、含汞部件、废电容器、电路板、铅酸蓄电池、废机油滤清器、废催化系统、废密封胶、废液化气罐、废石棉垫片、 (略) 理站废油和污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储存场所,集中收集储存,交由具有危 (略) (略) 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集中储存、综合利用;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含铬部件收集后外售;不可利用材料、除尘器收尘、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委托环 (略) 理; 废动力电池收集后委托有资 (略) 理; 六、采取减震和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七、加强涉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管理机构。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三同时”有关要求,规范严格进行正规设计;对涉环保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 (略) 置、典型事故警示等专项安全培训,开展环保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依法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隐患,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宁叶红 (略) 报废机动车精细智能化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5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济宁叶红 (略) 报废机动车精细智能化拆解项目 | 鱼台县王庙镇丰鲁再生资源产业园内 | 济宁叶红 (略) | 山东公用 (略) | 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总投资*元。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原有厂房内新增小汽车自动化拆解生产线两条,废钢铁破碎生产线1条,废玻璃破碎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拆解*台报废机动车的能力。 | 一、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生产废水包括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废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精拆过程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DA001排放;预处理回收燃料油、油液时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钢铁破碎粉尘、废玻璃破碎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后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 区域 性 大 气污 染 物 综合 排 放 标准 》(DB37/2376-2019)表1一 (略) 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限值要求;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有组织排放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VOCs执行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表 A.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应满足:颗粒物≤0.243t/a;VOCs≤0.026t/a; 五、废燃料油、废油液、废制冷剂、含汞部件、废电容器、电路板、铅酸蓄电池、废机油滤清器、废催化系统、废密封胶、废液化气罐、废石棉垫片、 (略) 理站废油和污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储存场所,集中收集储存,交由具有危 (略) (略) 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集中储存、综合利用;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含铬部件收集后外售;不可利用材料、除尘器收尘、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委托环 (略) 理; 废动力电池收集后委托有资 (略) 理; 六、采取减震和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七、加强涉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管理机构。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三同时”有关要求,规范严格进行正规设计;对涉环保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 (略) 置、典型事故警示等专项安全培训,开展环保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依法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隐患,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