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城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批复的公告
根据《关于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通知》(赣财农〔2024〕43号)精神,经各乡(镇)申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批准南城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该计划共甄选筹备项目146个总投资6923.*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项目54个*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8个2596.*元,用于就业项目3个*元,用于项目管理费1个*元。现予以公告。
南城县 (略)
2024年11月21日
根据《关于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通知》(赣财农〔2024〕43号)精神,经各乡(镇)申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批准南城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该计划共甄选筹备项目146个总投资6923.*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项目54个*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8个2596.*元,用于就业项目3个*元,用于项目管理费1个*元。现予以公告。
南城县 (略)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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