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沟辉绿岩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 (略) 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第三十条、《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国 (略) 山 (略) 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综〔2024〕2号)第三十条、《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修订<山西省矿业 (略) 场基准价>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2〕515号)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2023版)规定和要求, (略) (略) 天镇县逯家湾镇朱家沟辉绿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行下载《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后寄(送) (略) 规划和 (略) 矿保科(送达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1月27日下午17点)。
提示:本评估结果仅作为确定矿业权出让收益的依据和参考,与该矿业权是否出让之决策无关。
通讯地址: (略) 文瀛 (略) 西辅楼八楼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352-*
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 (略) 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第三十条、《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国 (略) 山 (略) 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综〔2024〕2号)第三十条、《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修订<山西省矿业 (略) 场基准价>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2〕515号)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2023版)规定和要求, (略) (略) 天镇县逯家湾镇朱家沟辉绿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行下载《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后寄(送) (略) 规划和 (略) 矿保科(送达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1月27日下午17点)。
提示:本评估结果仅作为确定矿业权出让收益的依据和参考,与该矿业权是否出让之决策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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