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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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略) 关于2024年11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 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研究,2024年11月22日作出关于《本溪钢铁(集团)矿业石灰石矿阎 (略) 山上采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现将作出批复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略) 传真:(略)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略) (略) 关于2024年11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 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研究,2024年11月22日作出关于《本溪钢铁(集团)矿业石灰石矿阎 (略) 山上采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现将作出批复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略) 传真:(略)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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