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飞雁、苏耀强位于高州市平江一区133号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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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叶飞雁、苏耀强位于高州市平江一区133号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叶飞雁、苏耀强申 (略) (略) 133号用地的规划条件。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4) (略) 不动产权第#号,宗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48.24平方米。现拟建建筑基底面积48平方米,层数为3层,南面挑出1米宽开放阳台,首层4米,标准层3.3米。如图所示:2024(修)F018。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用地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十日,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方案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略) 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办理。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 (略) (略) 站。

  2、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3、 (略) 址: http://**)。

  4、联系电话:0668-#。

  附:2024(修)F018.pdf



   (略) (略)

  2024年11月21日


  叶飞雁、苏耀强申 (略) (略) 133号用地的规划条件。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4) (略) 不动产权第#号,宗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48.24平方米。现拟建建筑基底面积48平方米,层数为3层,南面挑出1米宽开放阳台,首层4米,标准层3.3米。如图所示:2024(修)F018。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用地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十日,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方案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略) 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办理。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 (略) (略) 站。

  2、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3、 (略) 址: http://**)。

  4、联系电话:0668-#。

  附:2024(修)F018.pdf



   (略) (略)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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