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镇人民政府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镇人民政府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
《 (略) (略) 蒙顶山镇人民政府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略) (略) 蒙顶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
(略) (略) 蒙顶山镇人民政府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 (略) 交通事故的发生, (略) 道安委《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区道安委《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镇交通管理工作实际,从5月5日至8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电动二轮车、三轮车、四轮车(以下简称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 (略) 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4月30日芦山县龙门 (略) 交通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10·29”“4·30”较大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隐患,根本消除事故风险,筑牢交通安全基础, (略) 交通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全力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着力解决 (略) 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稳 (略) 特别是 (略) 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努力实现“两提升、两下降”。即“ (略) 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电动车驾驶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涉电动 (略) 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电动车违法行为明显下降。”
三、组织领导
成立蒙顶山镇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
人大专职副主席
副镇长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蒙阳派出所所长
交警大队蒙阳中队指导员
成 员:党政办主任
党建办主任
社会治理和应急办主任
综合执法办主任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主任
财政办主任
社会事务办主任
司法所所长
农服中心主任
文旅中心主任
蒙 (略) 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劝导员
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治理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武装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社会治理与应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作内容
(一)工作要点
1.重点工作:加强电动车源头管控,梳理电动车底数;强化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严查电动车不佩戴头盔、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拼装、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及违法销售等突出违法行为;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完善交安设施建设,为电动车有序通行提供 (略) 环境。
2. (略) 域:国 (略) 、 (略) (旅游环线)、 (略) 、村道等事故 (略) 段、区域。
3.重点人群:快递、环卫从业人员、共享单车使用人和“一老一小”,特别是 (略) 高龄老人等人员群体。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深入开展 (略) 交通安全宣传,全面摸排电动车底数;依法对电动车进行登记注册,向电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发放一封信,倡议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2.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5月16日至8月15日。集中查纠电动车不佩戴头盔,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拼装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 (略) 场, (略) 违法违规销售,以及从事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等行为。
3.巩固提升阶段: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转为常态化管理。总结集中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模式,建立宣传警示教育、违法行为查纠等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工作措施
1.镇交管办负责牵头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召集相关办所和人员,传达上级有关部署和指示精神,协调各办所,联合上级部门组建联合执法小组、工作督导检查小组有序开展专项整治;按照“边摸底、边宣传”的原则,组织摸排全镇在用电动车数量,并以行政 (略) 为单位建档。组织“两站两员 ”、网格员等综合力量,加强重点时段、 (略) 段的违法载人、闯红灯、无牌无证和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劝导。组织督导专项行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并负责数据收集形成工作专报。负责协调宣传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宣传电动车交通安全知识和法规,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电动车交通安全整治的氛围,曝光典型案例,以起到警示作用,关注舆论动态,及时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2.各村(社区)负责制定本村(社区)专项行动整治计划,配合上级政府及相关办所(中心),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在属地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发动“两站两员”做好电动车的登记、检查、建档以及精准劝导等工作。
3.加强干部职工管理教育,严禁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辆、超员载客和驾车不戴头盔。各镇干部职工、驻镇单位干部职工及村(社区)干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广大群众中树立起干部职工模范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专项整治期间, (略) 干部职工的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镇纪委监委每月将进行通报。
4.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全面强化农村电动车通行秩序管控, (略) 车辆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证驾驶和乱停乱放,不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校 (略) 交通安全管理,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 (略) 交警队、 (略) 、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 (略) 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5.应急办负责协调相关办所共同开展整治行动,提供指导意见和要求,将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督导与考核;参与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在突发电动车交通安全事件时,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等工作。
6.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劝导员上门发宣传资料及微信等方式发布整治通知,做到每家每户人人皆知,适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强力整治的高压态势。大力开展持久深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驾驶人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把基本交通安全常识方面的知识融入宣传当中,让广大群众意识到上牌入户、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充分提高广大居民群众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各村(社区)、各办(中心)要深刻吸取“10·29”“4·30”较大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当前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协作沟通机制,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 (略) 交通安全的属地化管理责任。对安全监管不到位、不认真,执法检查不履职、不严格,隐患治理不落实、不彻底,并发生恶劣交通事故的,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各村(社区)、各办(中心)要针对整治工作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突出重点,把握节点,全方位、高密度跟踪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
《 (略) (略) 蒙顶山镇人民政府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略) (略) 蒙顶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
(略) (略) 蒙顶山镇人民政府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 (略) 交通事故的发生, (略) 道安委《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区道安委《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镇交通管理工作实际,从5月5日至8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电动二轮车、三轮车、四轮车(以下简称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 (略) 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4月30日芦山县龙门 (略) 交通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10·29”“4·30”较大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隐患,根本消除事故风险,筑牢交通安全基础, (略) 交通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全力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着力解决 (略) 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稳 (略) 特别是 (略) 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努力实现“两提升、两下降”。即“ (略) 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电动车驾驶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涉电动 (略) 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电动车违法行为明显下降。”
三、组织领导
成立蒙顶山镇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
人大专职副主席
副镇长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蒙阳派出所所长
交警大队蒙阳中队指导员
成 员:党政办主任
党建办主任
社会治理和应急办主任
综合执法办主任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主任
财政办主任
社会事务办主任
司法所所长
农服中心主任
文旅中心主任
蒙 (略) 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劝导员
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治理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武装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社会治理与应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作内容
(一)工作要点
1.重点工作:加强电动车源头管控,梳理电动车底数;强化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严查电动车不佩戴头盔、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拼装、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及违法销售等突出违法行为;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完善交安设施建设,为电动车有序通行提供 (略) 环境。
2. (略) 域:国 (略) 、 (略) (旅游环线)、 (略) 、村道等事故 (略) 段、区域。
3.重点人群:快递、环卫从业人员、共享单车使用人和“一老一小”,特别是 (略) 高龄老人等人员群体。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深入开展 (略) 交通安全宣传,全面摸排电动车底数;依法对电动车进行登记注册,向电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发放一封信,倡议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2.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5月16日至8月15日。集中查纠电动车不佩戴头盔,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拼装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 (略) 场, (略) 违法违规销售,以及从事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等行为。
3.巩固提升阶段: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转为常态化管理。总结集中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模式,建立宣传警示教育、违法行为查纠等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工作措施
1.镇交管办负责牵头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召集相关办所和人员,传达上级有关部署和指示精神,协调各办所,联合上级部门组建联合执法小组、工作督导检查小组有序开展专项整治;按照“边摸底、边宣传”的原则,组织摸排全镇在用电动车数量,并以行政 (略) 为单位建档。组织“两站两员 ”、网格员等综合力量,加强重点时段、 (略) 段的违法载人、闯红灯、无牌无证和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劝导。组织督导专项行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并负责数据收集形成工作专报。负责协调宣传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宣传电动车交通安全知识和法规,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电动车交通安全整治的氛围,曝光典型案例,以起到警示作用,关注舆论动态,及时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2.各村(社区)负责制定本村(社区)专项行动整治计划,配合上级政府及相关办所(中心),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在属地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发动“两站两员”做好电动车的登记、检查、建档以及精准劝导等工作。
3.加强干部职工管理教育,严禁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辆、超员载客和驾车不戴头盔。各镇干部职工、驻镇单位干部职工及村(社区)干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广大群众中树立起干部职工模范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专项整治期间, (略) 干部职工的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镇纪委监委每月将进行通报。
4.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全面强化农村电动车通行秩序管控, (略) 车辆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证驾驶和乱停乱放,不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校 (略) 交通安全管理,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 (略) 交警队、 (略) 、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 (略) 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5.应急办负责协调相关办所共同开展整治行动,提供指导意见和要求,将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督导与考核;参与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在突发电动车交通安全事件时,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等工作。
6.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劝导员上门发宣传资料及微信等方式发布整治通知,做到每家每户人人皆知,适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强力整治的高压态势。大力开展持久深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驾驶人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把基本交通安全常识方面的知识融入宣传当中,让广大群众意识到上牌入户、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充分提高广大居民群众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各村(社区)、各办(中心)要深刻吸取“10·29”“4·30”较大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当前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协作沟通机制,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 (略) 交通安全的属地化管理责任。对安全监管不到位、不认真,执法检查不履职、不严格,隐患治理不落实、不彻底,并发生恶劣交通事故的,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各村(社区)、各办(中心)要针对整治工作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突出重点,把握节点,全方位、高密度跟踪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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