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4年11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4年11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4年11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电话:0472-(略)
通讯地址:土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 (略) 窗口(C0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慧居能源(包头)有限公司土默特右旗新型 (略) 山格 (略) 供汽、供热管道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包环管字(略)[2024]16号 | 2024年11月22日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4年11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电话:0472-(略)
通讯地址:土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 (略) 窗口(C0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慧居能源(包头)有限公司土默特右旗新型 (略) 山格 (略) 供汽、供热管道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包环管字(略)[2024]16号 | 2024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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