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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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公示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 (略) 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四) (略) 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阿荣旗 (略) 决定依规对不符合法定 (略) 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此批共计1人(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请以上证件被注销人员将从业资格 (略) ,无法交回的依规自行作废。

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 (略) 反映。

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2日。

附件:《道路运输证》注销人员名单




附件

《道路运输证》注销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处理意见

备注

1

李克辉

点击查看>>**6033

(略) 货物运输驾驶员

注销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 (略) 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四) (略) 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阿荣旗 (略) 决定依规对不符合法定 (略) 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此批共计1人(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请以上证件被注销人员将从业资格 (略) ,无法交回的依规自行作废。

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 (略) 反映。

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2日。

附件:《道路运输证》注销人员名单




附件

《道路运输证》注销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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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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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货物运输驾驶员

注销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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