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叶县分局关于叶县姚电常村1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叶县分局关于叶县姚电常村1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略) 生态环 (略)

关于叶县姚电常村1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叶县姚电常村 100MW风电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审查)。为保证审批(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叶县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 (略) 270号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叶县姚电常村 100MW 风电项目

平顶山中电 (略)

河 (略) 叶县常村镇

河南聚力 (略)

该项目建设地点 (略) 叶县常村镇内,属于平原风电场。风电场中 心坐标为 113 度 6 分 20.707 秒,33 度 31 分 55.107 秒,场址东北距叶县县城中 心约 25km,东北距尼龙新材料产 (略) 约30km, (略) 中心约 28km。 装机容量 100MW,建设单位拟安装 18 台 5.6MW 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 1 台 限发至 4.8MW),共设 18 处风机点位,拟选风机海拔高度在 110~350m 之间。

叶县姚电常村100MW 风电项目风电场规划总装机容量为 100MW,安装 18 台单机容量为 5.6MW 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 1 台限发至 4.8MW。配置 40MW/80MWh 电池储能系统,采用租赁共享储能方式;本工程与同期叶县100MW 风电项目合建 1 座 220kV 升压站,升压站由叶县 100MW 风电项目申 建,共用升压站建设情况说明见附件 12;本项目风机发电 (略) 接入该新 建 220kV 升压站内 35kV 配电装置室。

1、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后无废气产生。

2、水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后污废水产生。

3、噪声防护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风机设备,加强运行期风机的机械维护和管理工作,减小 相关机械因素产生的噪声;加强风电机组的日常保养和维护,使其良好运行。 为避免新的声环境敏感点在风机附近建设引发新的噪声污染情况出现,应在 风机周边 300m 范围内设置噪 (略) ,在划定的噪 (略) 内,禁止建设住宅、 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风机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润滑油。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风机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均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10.1 施行),本项目产生的危废经检修厂家回收交由 (略) 理资 (略) 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地表植被生物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1)植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地表植被生物量保护措施如下:①完善施工期未实施到位的耕 地保护措施,确保项 (略) (除永久用地)耕地恢复耕种条件,并及时耕种。 ②主体工程检修过程中,对占压的植被及时进行恢复,并进行有效地抚育。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如下:①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周边生态环境 的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动物生境,弥补生境破坏对动物造成的不利影响。②通过 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保护意识,在运营过程中加强对风电场范围内鸟类的观 测,对发现的受伤鸟类应上报当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并采取及时救助措施;严禁工作人员捕猎野生动物。

/

邮 编:*

(略) 生态环 (略)

关于叶县姚电常村1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叶县姚电常村 100MW风电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审查)。为保证审批(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叶县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 (略) 270号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叶县姚电常村 100MW 风电项目

平顶山中电 (略)

河 (略) 叶县常村镇

河南聚力 (略)

该项目建设地点 (略) 叶县常村镇内,属于平原风电场。风电场中 心坐标为 113 度 6 分 20.707 秒,33 度 31 分 55.107 秒,场址东北距叶县县城中 心约 25km,东北距尼龙新材料产 (略) 约30km, (略) 中心约 28km。 装机容量 100MW,建设单位拟安装 18 台 5.6MW 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 1 台 限发至 4.8MW),共设 18 处风机点位,拟选风机海拔高度在 110~350m 之间。

叶县姚电常村100MW 风电项目风电场规划总装机容量为 100MW,安装 18 台单机容量为 5.6MW 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 1 台限发至 4.8MW。配置 40MW/80MWh 电池储能系统,采用租赁共享储能方式;本工程与同期叶县100MW 风电项目合建 1 座 220kV 升压站,升压站由叶县 100MW 风电项目申 建,共用升压站建设情况说明见附件 12;本项目风机发电 (略) 接入该新 建 220kV 升压站内 35kV 配电装置室。

1、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后无废气产生。

2、水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后污废水产生。

3、噪声防护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风机设备,加强运行期风机的机械维护和管理工作,减小 相关机械因素产生的噪声;加强风电机组的日常保养和维护,使其良好运行。 为避免新的声环境敏感点在风机附近建设引发新的噪声污染情况出现,应在 风机周边 300m 范围内设置噪 (略) ,在划定的噪 (略) 内,禁止建设住宅、 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风机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润滑油。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风机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均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10.1 施行),本项目产生的危废经检修厂家回收交由 (略) 理资 (略) 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地表植被生物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1)植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地表植被生物量保护措施如下:①完善施工期未实施到位的耕 地保护措施,确保项 (略) (除永久用地)耕地恢复耕种条件,并及时耕种。 ②主体工程检修过程中,对占压的植被及时进行恢复,并进行有效地抚育。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如下:①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周边生态环境 的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动物生境,弥补生境破坏对动物造成的不利影响。②通过 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保护意识,在运营过程中加强对风电场范围内鸟类的观 测,对发现的受伤鸟类应上报当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并采取及时救助措施;严禁工作人员捕猎野生动物。

/

邮 编:*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