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罗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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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罗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


关于沁源县沁新农林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松罗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 (略) 行政审批 (略) 发布时间: 2024-11-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略)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6窗口


项目名称:沁源县沁新农林 (略) 松罗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沁源县王陶镇松罗村

建设单位:沁源县沁新农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沁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 (略) 沁源县王陶镇松罗村东北 (略) 自然沟谷内,拟利用煤矸石作为填充材料进行土地复垦。项目占地面积为29.3623hm2,可容纳煤矸石494.(略)m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防渗工程、拦挡工程、截排水设施、复垦工程等。 (略) 通过开发整理,可建成林地面积为共计29.3623hm2,其中乔木林地20.9435hm2、灌木林地8.4188hm2

2024年4月2日,该项目取得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4-(略)-89-05-(略)。

2024年7月8日,沁源县 (略) 出具了《关于同意沁源县沁新农林 (略) 松罗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通知》(沁自然资发〔2024〕28号)。

2024年9月4日,沁源县 (略) 于出具了《关于同意沁源县沁新农林 (略) 松罗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通知》(沁自然资发〔2024〕47号)。

2024年10月11日,沁源县 (略) 出具了《情况说明》,同意将该项目纳入沁源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略) 要进行硬化、整修,设专用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 (略) 面清洁和相对湿度;散状物料密闭运输,使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回填作业期采用由下至上、分层堆放的作业方式,在装卸、压实、覆土过程中定时洒水, (略) ,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减少运输扬尘产生。作业期间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基础设施建设期在场地内设沉淀池,收集基础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洒水抑尘,不得外排。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建设拦挡坝、截洪沟、排水边沟、排水竖井、排水管涵及消力池等,保证场内外雨水顺利导排,避免浸泡填充物; (略) 配套建设沉淀循环池,洗车 (略) 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基础设施建设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场地平整土石方,全部用于工程回填,表层剥离土壤单独堆放,用于后期复垦用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

(四)认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 (略) (略) 线,加强车辆保养和管理,运输车辆经过村庄等敏感点附近时,应减速禁鸣,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最大程度减轻 (略) 域声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完善排水系统,减少煤矸石渗滤液的产生;场底进行清理平整,按照I类一般工业固废要求做好场内防渗工作。按照相关规范和环评报告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监测点,定期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展开监测。

(六)认真做好生态恢复措施基础建设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回填作业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理和生态恢复,平台复垦为乔木林地、边坡复垦为灌木林地,设置护坡,做好边坡防护工作,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并加强管护,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基础建设和回填作业,并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 (略) 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八)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煤矸石进场前必须进行成分分析,满足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后方可入场,严禁危险废物及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项目场地。做好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覆盖特征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堆放场标志牌;落实相应环保措施,确保满足后续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1、2024年6月13日在 (略) 站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2024年7月18日通过长 (略) 络媒体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同时在周边的松罗村张贴了公告,进行10个工作日公示。2024年7月23日和7月24日出版的报纸《上党晚报》分别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3、2024年9月24日,通过长 (略) 络媒体进行了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关于沁源县沁新农林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松罗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 (略) 行政审批 (略) 发布时间: 2024-11-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略)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6窗口


项目名称:沁源县沁新农林 (略) 松罗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沁源县王陶镇松罗村

建设单位:沁源县沁新农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沁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 (略) 沁源县王陶镇松罗村东北 (略) 自然沟谷内,拟利用煤矸石作为填充材料进行土地复垦。项目占地面积为29.3623hm2,可容纳煤矸石494.(略)m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防渗工程、拦挡工程、截排水设施、复垦工程等。 (略) 通过开发整理,可建成林地面积为共计29.3623hm2,其中乔木林地20.9435hm2、灌木林地8.4188hm2

2024年4月2日,该项目取得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4-(略)-89-05-(略)。

2024年7月8日,沁源县 (略) 出具了《关于同意沁源县沁新农林 (略) 松罗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通知》(沁自然资发〔2024〕28号)。

2024年9月4日,沁源县 (略) 于出具了《关于同意沁源县沁新农林 (略) 松罗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通知》(沁自然资发〔2024〕47号)。

2024年10月11日,沁源县 (略) 出具了《情况说明》,同意将该项目纳入沁源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略) 要进行硬化、整修,设专用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 (略) 面清洁和相对湿度;散状物料密闭运输,使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回填作业期采用由下至上、分层堆放的作业方式,在装卸、压实、覆土过程中定时洒水, (略) ,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减少运输扬尘产生。作业期间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基础设施建设期在场地内设沉淀池,收集基础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洒水抑尘,不得外排。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建设拦挡坝、截洪沟、排水边沟、排水竖井、排水管涵及消力池等,保证场内外雨水顺利导排,避免浸泡填充物; (略) 配套建设沉淀循环池,洗车 (略) 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基础设施建设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场地平整土石方,全部用于工程回填,表层剥离土壤单独堆放,用于后期复垦用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

(四)认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 (略) (略) 线,加强车辆保养和管理,运输车辆经过村庄等敏感点附近时,应减速禁鸣,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最大程度减轻 (略) 域声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完善排水系统,减少煤矸石渗滤液的产生;场底进行清理平整,按照I类一般工业固废要求做好场内防渗工作。按照相关规范和环评报告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监测点,定期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展开监测。

(六)认真做好生态恢复措施基础建设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回填作业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理和生态恢复,平台复垦为乔木林地、边坡复垦为灌木林地,设置护坡,做好边坡防护工作,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并加强管护,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基础建设和回填作业,并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 (略) 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八)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煤矸石进场前必须进行成分分析,满足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后方可入场,严禁危险废物及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项目场地。做好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覆盖特征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堆放场标志牌;落实相应环保措施,确保满足后续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1、2024年6月13日在 (略) 站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2024年7月18日通过长 (略) 络媒体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同时在周边的松罗村张贴了公告,进行10个工作日公示。2024年7月23日和7月24日出版的报纸《上党晚报》分别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3、2024年9月24日,通过长 (略) 络媒体进行了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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