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罗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
松罗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略)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6窗口
项目名称:沁源县沁新农林 (略) 松罗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沁源县王陶镇松罗村
建设单位:沁源县沁新农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沁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 (略) 沁源县王陶镇松罗村东北 (略) 自然沟谷内,拟利用煤矸石作为填充材料进行土地复垦。项目占地面积为29.3623hm2,可容纳煤矸石494.(略)m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防渗工程、拦挡工程、截排水设施、复垦工程等。 (略) 通过开发整理,可建成林地面积为共计29.3623hm2,其中乔木林地20.9435hm2、灌木林地8.4188hm2。
2024年4月2日,该项目取得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4-(略)-89-05-(略)。
2024年7月8日,沁源县 (略) 出具了《关于同意沁源县沁新农林 (略) 松罗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通知》(沁自然资发〔2024〕28号)。
2024年9月4日,沁源县 (略) 于出具了《关于同意沁源县沁新农林 (略) 松罗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通知》(沁自然资发〔2024〕47号)。
2024年10月11日,沁源县 (略) 出具了《情况说明》,同意将该项目纳入沁源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略) 要进行硬化、整修,设专用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 (略) 面清洁和相对湿度;散状物料密闭运输,使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回填作业期采用由下至上、分层堆放的作业方式,在装卸、压实、覆土过程中定时洒水, (略) ,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减少运输扬尘产生。作业期间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基础设施建设期在场地内设沉淀池,收集基础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洒水抑尘,不得外排。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建设拦挡坝、截洪沟、排水边沟、排水竖井、排水管涵及消力池等,保证场内外雨水顺利导排,避免浸泡填充物; (略) 配套建设沉淀循环池,洗车 (略) 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基础设施建设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场地平整土石方,全部用于工程回填,表层剥离土壤单独堆放,用于后期复垦用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
(四)认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 (略) (略) 线,加强车辆保养和管理,运输车辆经过村庄等敏感点附近时,应减速禁鸣,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最大程度减轻 (略) 域声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完善排水系统,减少煤矸石渗滤液的产生;场底进行清理平整,按照I类一般工业固废要求做好场内防渗工作。按照相关规范和环评报告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监测点,定期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展开监测。
(六)认真做好生态恢复措施。基础建设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回填作业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理和生态恢复,平台复垦为乔木林地、边坡复垦为灌木林地,设置护坡,做好边坡防护工作,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并加强管护,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基础建设和回填作业,并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 (略) 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八)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煤矸石进场前必须进行成分分析,满足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后方可入场,严禁危险废物及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项目场地。做好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覆盖特征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堆放场标志牌;落实相应环保措施,确保满足后续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1、2024年6月13日在 (略) 站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2024年7月18日通过长 (略) 络媒体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同时在周边的松罗村张贴了公告,进行10个工作日公示。2024年7月23日和7月24日出版的报纸《上党晚报》分别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3、2024年9月24日,通过长 (略) 络媒体进行了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略)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6窗口
项目名称:沁源县沁新农林 (略) 松罗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沁源县王陶镇松罗村
建设单位:沁源县沁新农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沁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 (略) 沁源县王陶镇松罗村东北 (略) 自然沟谷内,拟利用煤矸石作为填充材料进行土地复垦。项目占地面积为29.3623hm2,可容纳煤矸石494.(略)m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防渗工程、拦挡工程、截排水设施、复垦工程等。 (略) 通过开发整理,可建成林地面积为共计29.3623hm2,其中乔木林地20.9435hm2、灌木林地8.4188hm2。
2024年4月2日,该项目取得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4-(略)-89-05-(略)。
2024年7月8日,沁源县 (略) 出具了《关于同意沁源县沁新农林 (略) 松罗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通知》(沁自然资发〔2024〕28号)。
2024年9月4日,沁源县 (略) 于出具了《关于同意沁源县沁新农林 (略) 松罗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通知》(沁自然资发〔2024〕47号)。
2024年10月11日,沁源县 (略) 出具了《情况说明》,同意将该项目纳入沁源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略) 要进行硬化、整修,设专用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 (略) 面清洁和相对湿度;散状物料密闭运输,使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回填作业期采用由下至上、分层堆放的作业方式,在装卸、压实、覆土过程中定时洒水, (略) ,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减少运输扬尘产生。作业期间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基础设施建设期在场地内设沉淀池,收集基础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洒水抑尘,不得外排。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建设拦挡坝、截洪沟、排水边沟、排水竖井、排水管涵及消力池等,保证场内外雨水顺利导排,避免浸泡填充物; (略) 配套建设沉淀循环池,洗车 (略) 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基础设施建设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场地平整土石方,全部用于工程回填,表层剥离土壤单独堆放,用于后期复垦用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
(四)认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 (略) (略) 线,加强车辆保养和管理,运输车辆经过村庄等敏感点附近时,应减速禁鸣,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最大程度减轻 (略) 域声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完善排水系统,减少煤矸石渗滤液的产生;场底进行清理平整,按照I类一般工业固废要求做好场内防渗工作。按照相关规范和环评报告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监测点,定期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展开监测。
(六)认真做好生态恢复措施。基础建设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回填作业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理和生态恢复,平台复垦为乔木林地、边坡复垦为灌木林地,设置护坡,做好边坡防护工作,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并加强管护,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基础建设和回填作业,并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 (略) 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八)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煤矸石进场前必须进行成分分析,满足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后方可入场,严禁危险废物及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项目场地。做好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覆盖特征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堆放场标志牌;落实相应环保措施,确保满足后续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1、2024年6月13日在 (略) 站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2024年7月18日通过长 (略) 络媒体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同时在周边的松罗村张贴了公告,进行10个工作日公示。2024年7月23日和7月24日出版的报纸《上党晚报》分别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3、2024年9月24日,通过长 (略) 络媒体进行了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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