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梧州市长洲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梧州市长洲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梧审批河〔2024〕36号
(略) (略) (略) :
你单位《关 (略) (略)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委托的广西南宁水 (略) 对《 (略) (略)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根据《广西壮 (略) 水利厅 广西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 (略) 财政厅 广西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广西“十四五”及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桂水农水〔2021〕6号)、《广西壮 (略) 水利厅广西壮族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 (略) 财政厅 广西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桂水农水〔2024〕9号)文件要求,结合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实施方案》编制符合相关要求,可作为下阶段工作的依据。
二、对《实施方案》的总体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实施方案》关于明晰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的方案。农田灌溉主要水源工程及其主要干支渠产权和管护主体归国营水管所或乡镇水利站,此外的农田水利设施确权到各行政村村委进行管理。
(二)基本同意《实施方案》关于工程管理范围的划分方案。即以行政村地界划分农田水利设施管理范围,在行政村村委落实管理人员负责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和日常巡查等。建议继续加强乡镇水利站及以上水利、农业农村部门对水利灌溉工程的运行管理、规划、建设等的监管指导机制。
(三)基本同意《实施方案》关 (略) 水资源状况、灌溉用水总量的复核计算, (略) 现状总供水量(现状水权)为2837.(略)m3,本次改革实施面积分配水权总量(初始水权)为2936.(略)m3。田间水权根据各行政村的农业种植结构、种植面积、灌溉方式等确定所需水量分配到行政村。 (略) 人民政府发放水权证,明晰各用水户的权利与义务。
(四)基本同意《实施方案》 (略) 农业灌溉供水成本核算和农业灌溉执行水价的预测成果。全每个乡镇分作物种类、灌区类型核算确定统一执行水价, (略) (自流)农业供水终端水价预测为(略)/m3, (略) (提水)农业供水终端水价预测为(略)/m3,高效 (略) (提水)农业供水终端水价预测为(略)/m3。同时根据具体实际执行方计价和按每亩每年计价。本次农业供水成本测算得到的最终农业水 (略) 级发改部门报批, (略) 级发改部门的定价为准。此外,原则同意《实施方案》依据关标准和要求制定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
(五)基本同意《实施方案》配套完善灌溉计量设施及有关制度、标志、标识、警示牌等方案。根 (略) 灌区分布点多涉及范围广的特点,计量设施主要布置在水源稳定、村委周边交通便利的已防渗渠道上。根据计量设施布置原则,本项目共配套计量设施88套,其中包括村委移动水尺44把, (略) 末级渠系计量设施9套, (略) 水表2个, (略) 田间水尺33把。
(六)基本同意《实施方案》按有关规范和要求结合各行政村的具体实际制定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和灌溉用水管理制度,公示于村委会接受群众监督。在受益村村委会、国有水管单位等显著位置设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共设立标识牌16块,其中村级规章制度牌5个,村级宣传牌5个, (略) 简介牌5个, (略) 计量设施简介牌1个。
(七)基本同意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8.(略)元。
(八)基本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精准补贴机制、节水奖励机制、工程效益分析及实施推进安排。
三、本项目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实施方案,重新审批。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需作重大变更的,也须重新批准。
附件: 1. (略) (略)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项目实施方案投资概算表
2.关 (略) (略)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评审意见的函(咨审复核〔2024〕97号)
(略) (略)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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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审批河〔2024〕36号
(略) (略) (略) :
你单位《关 (略) (略)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委托的广西南宁水 (略) 对《 (略) (略)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根据《广西壮 (略) 水利厅 广西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 (略) 财政厅 广西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广西“十四五”及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桂水农水〔2021〕6号)、《广西壮 (略) 水利厅广西壮族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 (略) 财政厅 广西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桂水农水〔2024〕9号)文件要求,结合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实施方案》编制符合相关要求,可作为下阶段工作的依据。
二、对《实施方案》的总体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实施方案》关于明晰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的方案。农田灌溉主要水源工程及其主要干支渠产权和管护主体归国营水管所或乡镇水利站,此外的农田水利设施确权到各行政村村委进行管理。
(二)基本同意《实施方案》关于工程管理范围的划分方案。即以行政村地界划分农田水利设施管理范围,在行政村村委落实管理人员负责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和日常巡查等。建议继续加强乡镇水利站及以上水利、农业农村部门对水利灌溉工程的运行管理、规划、建设等的监管指导机制。
(三)基本同意《实施方案》关 (略) 水资源状况、灌溉用水总量的复核计算, (略) 现状总供水量(现状水权)为2837.(略)m3,本次改革实施面积分配水权总量(初始水权)为2936.(略)m3。田间水权根据各行政村的农业种植结构、种植面积、灌溉方式等确定所需水量分配到行政村。 (略) 人民政府发放水权证,明晰各用水户的权利与义务。
(四)基本同意《实施方案》 (略) 农业灌溉供水成本核算和农业灌溉执行水价的预测成果。全每个乡镇分作物种类、灌区类型核算确定统一执行水价, (略) (自流)农业供水终端水价预测为(略)/m3, (略) (提水)农业供水终端水价预测为(略)/m3,高效 (略) (提水)农业供水终端水价预测为(略)/m3。同时根据具体实际执行方计价和按每亩每年计价。本次农业供水成本测算得到的最终农业水 (略) 级发改部门报批, (略) 级发改部门的定价为准。此外,原则同意《实施方案》依据关标准和要求制定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
(五)基本同意《实施方案》配套完善灌溉计量设施及有关制度、标志、标识、警示牌等方案。根 (略) 灌区分布点多涉及范围广的特点,计量设施主要布置在水源稳定、村委周边交通便利的已防渗渠道上。根据计量设施布置原则,本项目共配套计量设施88套,其中包括村委移动水尺44把, (略) 末级渠系计量设施9套, (略) 水表2个, (略) 田间水尺33把。
(六)基本同意《实施方案》按有关规范和要求结合各行政村的具体实际制定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和灌溉用水管理制度,公示于村委会接受群众监督。在受益村村委会、国有水管单位等显著位置设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共设立标识牌16块,其中村级规章制度牌5个,村级宣传牌5个, (略) 简介牌5个, (略) 计量设施简介牌1个。
(七)基本同意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8.(略)元。
(八)基本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精准补贴机制、节水奖励机制、工程效益分析及实施推进安排。
三、本项目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实施方案,重新审批。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需作重大变更的,也须重新批准。
附件: 1. (略) (略)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项目实施方案投资概算表
2.关 (略) (略)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评审意见的函(咨审复核〔2024〕97号)
(略) (略)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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