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社学建筑用砂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社学建筑用砂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梧审批水保〔2024〕10号
(略) 城投 (略) :
你公司《关 (略) (略) 龙圩镇社学建筑用砂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函》及有关材料已收悉。
(略) (略) 龙圩镇社学建筑用砂岩矿项目(项目代码:2203-#-04-05-#) (略) (略) 、 (略) 境内,属于新建建设生产类项目。矿山采用露天方式开采,公路运输开拓,台阶式开采。本次开发利用方案的开采标高为:+291.78m~+83m。矿山生产规模:建筑用砂岩矿石184.#m3(#t),中风化砂岩矿39.#m3(83.#t),设计回采率95%,采矿废石混入率0%,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19年(含基建期2年)。项目 (略) 、工业场地、表土场、弃渣场、 (略) 等部分组成。项目建设期占地面积53.2244hm2,均为临时占地,建设期土石方总挖方量为459.#m3(含剥离表土2.#m3),填方量为141.#m3,区间调出2.#m3,废弃土方#m3排放至 (略) 堆放。生产期占地面积为122.9726hm2,均为临时占地,生产期土石方总挖方量为5194.#m3(含剥离表土26.77 万m3),回填土方614.#m3(含回覆表土29.#m3),区间调入29.#m3,区间调出26.#m3,外售建筑用砂岩矿3323.#m3,外售中风化砂岩596.#m3,#m3运至藤 (略) 用作砖瓦生产,废弃土方523.#m3排放至 (略) 堆放。工程建设不涉及拆迁安置及专项复改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土建投资#万元。工程已于2023年6月开工,计划2025年5月建成投产,建设工期2年。
(略) 委托的广西 (略) 对《 (略) (略) 龙圩镇社学建筑用砂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22.9726hm2(其 (略) 50.4762hm2, (略) 72.4964hm2),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 (略) 建设生产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 (略) 及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73.#元( (略) 46.#万元, (略) 27.#万元);生 (略) 采掘、采剥总量为5187.#m3,初步估 (略) 开采量占比为23%; (略) 开采量占比为77%,生产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按开采量的#/t收费,并按项目实际开采量计缴。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处于生产期的,生产建设单位应按季度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项目开工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略) 、 (略) (略) 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
(四)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后重新报批。
五、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六、项目 (略) (略) 域需取得相关用地用林等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本行政许可审批决定有效期为3年,本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
附件:关 (略) (略) 龙圩镇社学建筑用砂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函(交设规二函〔2024〕290号)
(略) (略)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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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梧审批水保〔2024〕10号
(略) 城投 (略) :
你公司《关 (略) (略) 龙圩镇社学建筑用砂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函》及有关材料已收悉。
(略) (略) 龙圩镇社学建筑用砂岩矿项目(项目代码:2203-#-04-05-#) (略) (略) 、 (略) 境内,属于新建建设生产类项目。矿山采用露天方式开采,公路运输开拓,台阶式开采。本次开发利用方案的开采标高为:+291.78m~+83m。矿山生产规模:建筑用砂岩矿石184.#m3(#t),中风化砂岩矿39.#m3(83.#t),设计回采率95%,采矿废石混入率0%,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19年(含基建期2年)。项目 (略) 、工业场地、表土场、弃渣场、 (略) 等部分组成。项目建设期占地面积53.2244hm2,均为临时占地,建设期土石方总挖方量为459.#m3(含剥离表土2.#m3),填方量为141.#m3,区间调出2.#m3,废弃土方#m3排放至 (略) 堆放。生产期占地面积为122.9726hm2,均为临时占地,生产期土石方总挖方量为5194.#m3(含剥离表土26.77 万m3),回填土方614.#m3(含回覆表土29.#m3),区间调入29.#m3,区间调出26.#m3,外售建筑用砂岩矿3323.#m3,外售中风化砂岩596.#m3,#m3运至藤 (略) 用作砖瓦生产,废弃土方523.#m3排放至 (略) 堆放。工程建设不涉及拆迁安置及专项复改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土建投资#万元。工程已于2023年6月开工,计划2025年5月建成投产,建设工期2年。
(略) 委托的广西 (略) 对《 (略) (略) 龙圩镇社学建筑用砂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22.9726hm2(其 (略) 50.4762hm2, (略) 72.4964hm2),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 (略) 建设生产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 (略) 及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73.#元( (略) 46.#万元, (略) 27.#万元);生 (略) 采掘、采剥总量为5187.#m3,初步估 (略) 开采量占比为23%; (略) 开采量占比为77%,生产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按开采量的#/t收费,并按项目实际开采量计缴。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处于生产期的,生产建设单位应按季度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项目开工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略) 、 (略) (略) 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
(四)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后重新报批。
五、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六、项目 (略) (略) 域需取得相关用地用林等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本行政许可审批决定有效期为3年,本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
附件:关 (略) (略) 龙圩镇社学建筑用砂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函(交设规二函〔2024〕290号)
(略) (略)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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