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须知
1.凡户籍在苍南县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苍南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听证会申请人经苍南县自然资 (略) 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或旁听资格,并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邀请函》;在举行听证会的10个工作日前,听证会举办机构将听证材料送达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3.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苍南县实际情况,对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24年)》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10分钟,会后将相关资料交听证举办单位。参加旁听人员不得发言,可在听证会结束后十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6.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7.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8.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1.凡户籍在苍南县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苍南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听证会申请人经苍南县自然资 (略) 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或旁听资格,并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邀请函》;在举行听证会的10个工作日前,听证会举办机构将听证材料送达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3.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苍南县实际情况,对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24年)》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10分钟,会后将相关资料交听证举办单位。参加旁听人员不得发言,可在听证会结束后十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6.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7.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8.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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