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庆土告字〔202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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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庆土告字〔2024〕12号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庆土告字〔2024〕12号)
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4-11-22 17:00:50 来源单位: 庆元县自然资 (略) 作者: 编辑: 吴云梅 点击数:

经庆元县人民政府批准,庆元县自然资 (略) 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 (略) 以拍卖方式出让庆元县大济洋-省里山0578-QY-01-01-4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土地坐落:庆元 (略) 南侧。

(二)土地用途:物流仓储用地。

(三)出让年限:50年。

地块名称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拍卖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庆元县大济洋-省里山0578-QY-01-01-42地块

6840.43

1.0-1.5

40%-70%

≥10%

392

392

(略)元的整数倍

注: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人防设施建设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人防条件书》(〔2024〕17号);3.其他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庆元注册一家具有 (略) 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为 (略) 的除外),在申请报名时应当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根据出让结果, (略)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与庆元县自然资 (略) 签订补充合同并负责项目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2日17:00至2024年12月12日17:00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按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7:00。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江省自然 (略) ;拍卖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7:10至最高价产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 (略) 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二)庆元县自然资 (略) 利用科(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负责接受咨询。

(三)该地块供地条件为现状供地,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内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

(四)本次拍卖不设出让底价。

(五)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交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交),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七)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 (略) 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项目建设涉及地下空间砂石资源,受让人应依法依规做好地下空间砂石资源勘查、综合利用方案编制、开挖、运输、堆放和价值评估等工作,其中项目产生的砂石资源多余量经价值审查后交由相关部门在浙江(丽水) (略) 公开出让。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庆元县濛洲街222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

联系电话:0578-(略)

联 系 人:范先生

庆元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2日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庆土告字〔2024〕12号)
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4-11-22 17:00:50 来源单位: 庆元县自然资 (略) 作者: 编辑: 吴云梅 点击数:

经庆元县人民政府批准,庆元县自然资 (略) 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 (略) 以拍卖方式出让庆元县大济洋-省里山0578-QY-01-01-4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土地坐落:庆元 (略) 南侧。

(二)土地用途:物流仓储用地。

(三)出让年限:50年。

地块名称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拍卖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庆元县大济洋-省里山0578-QY-01-01-42地块

6840.43

1.0-1.5

40%-70%

≥10%

392

392

(略)元的整数倍

注: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人防设施建设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人防条件书》(〔2024〕17号);3.其他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庆元注册一家具有 (略) 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为 (略) 的除外),在申请报名时应当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根据出让结果, (略)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与庆元县自然资 (略) 签订补充合同并负责项目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2日17:00至2024年12月12日17:00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按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7:00。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江省自然 (略) ;拍卖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7:10至最高价产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 (略) 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二)庆元县自然资 (略) 利用科(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负责接受咨询。

(三)该地块供地条件为现状供地,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内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

(四)本次拍卖不设出让底价。

(五)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交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交),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七)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 (略) 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项目建设涉及地下空间砂石资源,受让人应依法依规做好地下空间砂石资源勘查、综合利用方案编制、开挖、运输、堆放和价值评估等工作,其中项目产生的砂石资源多余量经价值审查后交由相关部门在浙江(丽水) (略) 公开出让。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庆元县濛洲街222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

联系电话:0578-(略)

联 系 人:范先生

庆元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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