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贺州市翔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寓楼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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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贺州市翔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寓楼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略) 翔乐房 (略) 公寓楼项目位 (略) 灵峰镇爱群村, (略) 翔乐房 (略) 因投资策略改变,在结合实际功能需要的前提下,提出对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一是02#食堂楼梯修改,由原来的轴1/A轴A交1轴位置的室内楼梯改为轴3~轴1交轴D位置的室外钢楼梯,建筑高度由原来的18.00米改为13.20米;二是03#职工活动中心楼梯修改,由原来的轴A轴1/A交6轴位置的室内楼梯改为轴A轴1/A交6轴位置的室外钢楼梯,建筑高度由原来的18.00米改为13.20米;三是08#运动馆建筑高度由原来的15.00米改为16.40米;四是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总数量不变,局部位置和数量做了微调;五是项目分期面积做了微调,原一期用地面积(略).71平方米,二期用地面积(略).02平方米分别调整为(略).23平方米和(略).50平方米。

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公示地址: (略) (略) 人民 (略) 站http://**, (略) (略) 公告栏,灵峰镇项目现场)。如相关利害人对该方案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送达或发 (略) (略) (略) 村镇规划股(地址: (略) (略) 贺州大道7号,电话:(略),邮箱:*@*ttp://**.cn),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相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区位图

2.总平面调整前后对比图

3.调整前后鸟瞰效果对比图

4.02#食堂调整前后透视效果对比图

5.03#职工活动中心调整前后透视效果对比图

6.调整后总平面图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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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翔乐房 (略) 公寓楼项目位 (略) 灵峰镇爱群村, (略) 翔乐房 (略) 因投资策略改变,在结合实际功能需要的前提下,提出对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一是02#食堂楼梯修改,由原来的轴1/A轴A交1轴位置的室内楼梯改为轴3~轴1交轴D位置的室外钢楼梯,建筑高度由原来的18.00米改为13.20米;二是03#职工活动中心楼梯修改,由原来的轴A轴1/A交6轴位置的室内楼梯改为轴A轴1/A交6轴位置的室外钢楼梯,建筑高度由原来的18.00米改为13.20米;三是08#运动馆建筑高度由原来的15.00米改为16.40米;四是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总数量不变,局部位置和数量做了微调;五是项目分期面积做了微调,原一期用地面积(略).71平方米,二期用地面积(略).02平方米分别调整为(略).23平方米和(略).50平方米。

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公示地址: (略) (略) 人民 (略) 站http://**, (略) (略) 公告栏,灵峰镇项目现场)。如相关利害人对该方案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送达或发 (略) (略) (略) 村镇规划股(地址: (略) (略) 贺州大道7号,电话:(略),邮箱:*@*ttp://**.cn),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相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区位图

2.总平面调整前后对比图

3.调整前后鸟瞰效果对比图

4.02#食堂调整前后透视效果对比图

5.03#职工活动中心调整前后透视效果对比图

6.调整后总平面图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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