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水利局关于锡林郭勒京能智汇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2024年...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关于锡林郭勒京能智汇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2024年...

  镶黄旗京能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锡林郭勒京能智汇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2024年度镶黄旗#千瓦风 (略)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函》(镶黄旗京能智汇清洁能源发〔2024〕40号)及其附件收悉。经审查、修改后,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略) 概况

  锡林郭勒京能智汇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2024年度镶黄旗#千瓦风 (略) 工程位于内蒙 (略) 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境内,新建11 (略) 起于京能风电场110千伏升压站,起点坐标为:东经113°51′2.#″,北纬42°16′46.#″;止于黄旗西郊110千伏变电站,终点坐标为:东经113°47′38.#″,北纬42°14′50.#″;线路全长约7.2公里, (略) 内有国道G511、省道S313,乡道X509相连,项目交通方便。

  项目建设性质属新建建设类,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京能风电场110千伏升压站~黄旗西郊110千伏变电站11 (略) ,电压等级:110千伏;导线型号:JL/G1A-300/25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一根采用24芯OPGW复合光缆,另一根采用JLB20A-100型铝包钢绞线;回路数: (略) ;线路总长约为7.2公里。

   (略) 划分为塔基 (略) 、牵张场、跨越设施、施工便道、地埋电缆5个水土流失 (略) ;项目占地面积为5.28hm2,其中永久占地0.09hm2,临时占地5.19hm2;占用土地类型为草地和林地;挖填土石方总量1.#m3,其中挖方0.#m3(包含表土0.#m3),填方0.#m3(包含表土0.#m3),无借方和弃方。项目建设不涉及移民拆迁与安置问题。

  工程计划于2024年11月开工建设,2025年6月完工,总建设工期8个月。

  2024年9月30日,锡林郭 (略) 下发《关于锡林郭勒京能智汇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2024年度镶黄旗#千瓦风 (略) 工程核准的批复》(锡能源电发〔2024〕25号),项目代码:2409-#-60-01-#。

  2024年10月,《锡林郭勒京能智汇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2024年度镶黄旗#千瓦风 (略)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四川 (略) 编制完成。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 (略) 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二)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评价成果在后续设计中应予充分吸收、应用。

  (三)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5.28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 (略) (略) 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63.#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0.#元,植物措施投资4.#元,临时工程投资13.#元,独立费用23.#元(水土保持监测费8.#元,水土保持监理费3.#),基本预备费3.#元;核定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8.#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批复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按 (略) 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

  (四)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审批。

  四、依法履行水土保持其他有关法定义务

  (一)依据《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试行)》(锡发改价字〔2019〕22号),项目开工建设前一次性全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项目投产使用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自行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于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 (略) 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积极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三)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 (略) 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 (略) 要严格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加强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全链条全过程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应负责任。

  此批复。

  镶黄旗京能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锡林郭勒京能智汇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2024年度镶黄旗#千瓦风 (略)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函》(镶黄旗京能智汇清洁能源发〔2024〕40号)及其附件收悉。经审查、修改后,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略) 概况

  锡林郭勒京能智汇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2024年度镶黄旗#千瓦风 (略) 工程位于内蒙 (略) 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境内,新建11 (略) 起于京能风电场110千伏升压站,起点坐标为:东经113°51′2.#″,北纬42°16′46.#″;止于黄旗西郊110千伏变电站,终点坐标为:东经113°47′38.#″,北纬42°14′50.#″;线路全长约7.2公里, (略) 内有国道G511、省道S313,乡道X509相连,项目交通方便。

  项目建设性质属新建建设类,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京能风电场110千伏升压站~黄旗西郊110千伏变电站11 (略) ,电压等级:110千伏;导线型号:JL/G1A-300/25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一根采用24芯OPGW复合光缆,另一根采用JLB20A-100型铝包钢绞线;回路数: (略) ;线路总长约为7.2公里。

   (略) 划分为塔基 (略) 、牵张场、跨越设施、施工便道、地埋电缆5个水土流失 (略) ;项目占地面积为5.28hm2,其中永久占地0.09hm2,临时占地5.19hm2;占用土地类型为草地和林地;挖填土石方总量1.#m3,其中挖方0.#m3(包含表土0.#m3),填方0.#m3(包含表土0.#m3),无借方和弃方。项目建设不涉及移民拆迁与安置问题。

  工程计划于2024年11月开工建设,2025年6月完工,总建设工期8个月。

  2024年9月30日,锡林郭 (略) 下发《关于锡林郭勒京能智汇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2024年度镶黄旗#千瓦风 (略) 工程核准的批复》(锡能源电发〔2024〕25号),项目代码:2409-#-60-01-#。

  2024年10月,《锡林郭勒京能智汇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2024年度镶黄旗#千瓦风 (略)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四川 (略) 编制完成。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 (略) 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二)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评价成果在后续设计中应予充分吸收、应用。

  (三)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5.28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 (略) (略) 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63.#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0.#元,植物措施投资4.#元,临时工程投资13.#元,独立费用23.#元(水土保持监测费8.#元,水土保持监理费3.#),基本预备费3.#元;核定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8.#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批复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按 (略) 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

  (四)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审批。

  四、依法履行水土保持其他有关法定义务

  (一)依据《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试行)》(锡发改价字〔2019〕22号),项目开工建设前一次性全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项目投产使用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自行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于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 (略) 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积极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三)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 (略) 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 (略) 要严格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加强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全链条全过程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应负责任。

  此批复。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