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701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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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701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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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挂〔2024〕213号

江苏省人民政 (略) (略) 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701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宿迁市宿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701批实施方案的请示》(宿政发〔2024〕12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宿迁市宿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701批实施方案》。实施方 (略) (略) (略) 黄河街道、项里街道和三棵树街道。 (略) 总规模19.486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19.0733公顷(其中农用地18.9000公顷,含耕地10.1821公顷)。本次实施方 (略) (略) 域内 (略) 内增减挂钩节余指标19.1054公顷,全部为耕地。

二、 (略) (略) 将位于黄河街道、项里街道和三棵树街道的19.4193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确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五、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 :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24年11月15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 (略) 、 (略) 自然资 (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24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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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挂〔2024〕213号

江苏省人民政 (略) (略) 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701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宿迁市宿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701批实施方案的请示》(宿政发〔2024〕12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宿迁市宿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701批实施方案》。实施方 (略) (略) (略) 黄河街道、项里街道和三棵树街道。 (略) 总规模19.486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19.0733公顷(其中农用地18.9000公顷,含耕地10.1821公顷)。本次实施方 (略) (略) 域内 (略) 内增减挂钩节余指标19.1054公顷,全部为耕地。

二、 (略) (略) 将位于黄河街道、项里街道和三棵树街道的19.4193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确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五、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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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国家自然资源 (略) 、 (略) 自然资 (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24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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