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公告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江苏LNG接收站110kV变电站含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海洋工程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公告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江苏LNG接收站110kV变电站含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经审查,我局对《中石油江 (略) 江苏LNG 接收站110kV变电站( (略)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513-#;

传真:0513-#;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略) C134窗口;

邮编:#。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1

(略) (略) 关于中石油江 (略) 江苏LNG 接收站110kV变电站( (略)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环审〔2024〕15号

2024年11月21日

(略) (略) 关于中石油江 (略) 江苏LNG接收站110kV变电站( (略)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经审查,我局对《中石油江 (略) 江苏LNG 接收站110kV变电站( (略)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513-#;

传真:0513-#;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略) C134窗口;

邮编:#。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1

(略) (略) 关于中石油江 (略) 江苏LNG 接收站110kV变电站( (略)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环审〔2024〕15号

2024年11月21日

(略) (略) 关于中石油江 (略) 江苏LNG接收站110kV变电站( (略)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