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4年11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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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4年11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4年11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11-25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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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 真:0535-#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屠宰加工项目

(略) 徐家店镇工业园和兴饲料南50米

(略)

烟台 (略)

项 (略) 徐家店镇工业园和兴饲料南50米,租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投产后年屠宰加工肉牛#头、驴1080头、骡马2160头。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3501.1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产生的生活污水、屠宰废水、车辆冲洗废水、 (略) 理喷淋废水、检验间废水(玻璃容器清洗废水)等均应集中收集后 (略) 自建配套 (略) (略) 理。

2.项目待宰间废气、屠宰车间废气、 (略) 理站废气均应集中收集通过配套生物除臭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 (略) 、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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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 真:0535-#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屠宰加工项目

(略) 徐家店镇工业园和兴饲料南50米

(略)

烟台 (略)

项 (略) 徐家店镇工业园和兴饲料南50米,租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投产后年屠宰加工肉牛#头、驴1080头、骡马2160头。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3501.1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产生的生活污水、屠宰废水、车辆冲洗废水、 (略) 理喷淋废水、检验间废水(玻璃容器清洗废水)等均应集中收集后 (略) 自建配套 (略) (略) 理。

2.项目待宰间废气、屠宰车间废气、 (略) 理站废气均应集中收集通过配套生物除臭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 (略) 、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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