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声明人:张尹、陈灵素
遗失声明声明人:张尹、陈灵素
张尹、陈灵素保管不善,将房地产权证:粤房地权证阳春字第*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尹、陈灵素
2024年11月25日
联系电话:0662—*。
联系人:杨先生
张尹、陈灵素保管不善,将房地产权证:粤房地权证阳春字第*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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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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