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受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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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受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事项的公告

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河北省药品 (略) 关于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有关事宜的通知》(冀药监药注函〔2024〕637号)要求,河 (略) 内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需要调剂使用的,由使用单位向省药品 (略) 提出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局停止受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事项。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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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河北省药品 (略) 关于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有关事宜的通知》(冀药监药注函〔2024〕637号)要求,河 (略) 内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需要调剂使用的,由使用单位向省药品 (略) 提出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局停止受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事项。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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