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鑫鹏科技有限公司年中转22800吨化工系列产品储存库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苍南县鑫鹏科技有限公司年中转22800吨化工系列产品储存库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11月23日, (略) (略) 根据《苍 (略) 年中转*吨化工系列产品储存库新建项目环境影响项目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略) (略) (原苍 (略) )是一家化工产品经营储存企业,位于 (略) 龙港新城新材料产业园15号。随着苍 (略)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苍 (略) 主导产业的印刷、化工、建筑等行业对化工产品需求量不断增大,由于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运输等方面要求高,《苍南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2号)提出“同意化 (略) 选址龙港新城临 (略) C05-a地块。将该地块纳入《苍南县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化 (略) 布局规划。该项目建设由县易制毒化学品协会牵头,采取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组织工程施工、分块出让用地的模式建设,18家须转移、关闭、搬迁的化工企业可依法参与土地招拍挂出让”。《苍南县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16-2020)》指出“苍南龙港新城(临港产业基地)化 (略) 拟位于龙港新城临 (略) C05-a地块,用地约190亩;发展定位为用 (略) 印刷油墨生产企业和危化品储存带经营企业发展需要,远期可适度扩容,辐射周边乡镇及全县危化品生产、储存单位,引导本县危化企业集聚”。
(略) (略) 年中转*吨化工系列产品储存库新建项目选址于龙港新城XC-C05-a15地块( (略) 龙港新城新材料产业园15号),企业为龙港新城(临港产业基地)化 (略) 内18家企业之一,项目用地面积8757.79m2,地上建筑面积1755.91m2,可年中转*吨化工系列产品,现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中转*吨化工系列产品。
2020年03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苍 (略) 年中转*吨化工系列产品储存库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3月18日 (略) (略) 的审批(批文号:温环苍建[2020]30号),随即进行设备组装,并于2023年05月30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MA298CE*Z)。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于2023年5月29号 (略) 自然资源与 (略) 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2023-016-L)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未有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雨水和场地冲洗废水,雨水、场地冲洗废水收集后经 (略) 理后 (略) 内 (略) 固源 (略) (略) 理设备 (略) 理。运营期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略) 内化 (略) (略) (略) ,最 (略) 临港产业基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大呼吸损耗废气、小呼吸损耗废气和桶装损耗废气
①大呼吸损耗废气
项目采用平衡管技术,即槽车有两条管与储罐连通,一条是槽车往储罐输送物料的管道,另一条是储罐顶部与槽车连通的管道。采取槽车的气液相管与储罐气液相管相接, (略) 循环,罐车与鹤管选用法兰连接或硬管螺栓密闭连接,大呼吸蒸汽会通过与储罐顶部连通的管道送入槽车,因此没有大呼吸废气排放;
②小呼吸损耗废气、桶装损耗废气
项目已在灌装部位设置集气罩,储罐小呼吸废气经呼吸阀接入废气收集管道,小呼吸损耗废气、桶装损耗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
(三)噪声
(略) 基本合理,且加强设备的维护,确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用了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无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
项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废活性炭、 (略) 理沉渣和生活垃圾。项目废包装物、废活性炭、 (略) 理沉渣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 (略) (略) 签 (略) 置协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和生产废水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总氮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中B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和生产废水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总氮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中B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3 (略) 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废活性炭、 (略) 理沉渣和生活垃圾。项目废包装物、废活性炭、 (略) 理沉渣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 (略) (略) 签 (略) 置协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置。
(二)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499吨/年,氨氮:0.*吨/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0.1356吨/年,符合环评中核定的总量指标。
五、验收结论
苍 (略) 年中转*吨化工系列产品储存库新建项目竣工验收技术资料齐全,有较齐全的环保管理制度;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经按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建成,经查验环保设施合格。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该项目符合环保设施阶段性竣工验收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进步核实有机废气排放总量,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设置监测采样口、排污口,按技术规范更换活性炭、催化剂,并做好运维台账,便于环境监管。
3、危险废物须及时收纳入库,需进步规范危险暂存场所,完善警示标志和管理台帐;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完 (略) 置协议,每年按时续签。
4、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环境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签到表”。
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名:
2024年11月23日, (略) (略) 根据《苍 (略) 年中转*吨化工系列产品储存库新建项目环境影响项目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略) (略) (原苍 (略) )是一家化工产品经营储存企业,位于 (略) 龙港新城新材料产业园15号。随着苍 (略)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苍 (略) 主导产业的印刷、化工、建筑等行业对化工产品需求量不断增大,由于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运输等方面要求高,《苍南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2号)提出“同意化 (略) 选址龙港新城临 (略) C05-a地块。将该地块纳入《苍南县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化 (略) 布局规划。该项目建设由县易制毒化学品协会牵头,采取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组织工程施工、分块出让用地的模式建设,18家须转移、关闭、搬迁的化工企业可依法参与土地招拍挂出让”。《苍南县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16-2020)》指出“苍南龙港新城(临港产业基地)化 (略) 拟位于龙港新城临 (略) C05-a地块,用地约190亩;发展定位为用 (略) 印刷油墨生产企业和危化品储存带经营企业发展需要,远期可适度扩容,辐射周边乡镇及全县危化品生产、储存单位,引导本县危化企业集聚”。
(略) (略) 年中转*吨化工系列产品储存库新建项目选址于龙港新城XC-C05-a15地块( (略) 龙港新城新材料产业园15号),企业为龙港新城(临港产业基地)化 (略) 内18家企业之一,项目用地面积8757.79m2,地上建筑面积1755.91m2,可年中转*吨化工系列产品,现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中转*吨化工系列产品。
2020年03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苍 (略) 年中转*吨化工系列产品储存库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3月18日 (略) (略) 的审批(批文号:温环苍建[2020]30号),随即进行设备组装,并于2023年05月30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MA298CE*Z)。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于2023年5月29号 (略) 自然资源与 (略) 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2023-016-L)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未有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雨水和场地冲洗废水,雨水、场地冲洗废水收集后经 (略) 理后 (略) 内 (略) 固源 (略) (略) 理设备 (略) 理。运营期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略) 内化 (略) (略) (略) ,最 (略) 临港产业基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大呼吸损耗废气、小呼吸损耗废气和桶装损耗废气
①大呼吸损耗废气
项目采用平衡管技术,即槽车有两条管与储罐连通,一条是槽车往储罐输送物料的管道,另一条是储罐顶部与槽车连通的管道。采取槽车的气液相管与储罐气液相管相接, (略) 循环,罐车与鹤管选用法兰连接或硬管螺栓密闭连接,大呼吸蒸汽会通过与储罐顶部连通的管道送入槽车,因此没有大呼吸废气排放;
②小呼吸损耗废气、桶装损耗废气
项目已在灌装部位设置集气罩,储罐小呼吸废气经呼吸阀接入废气收集管道,小呼吸损耗废气、桶装损耗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
(三)噪声
(略) 基本合理,且加强设备的维护,确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用了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无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
项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废活性炭、 (略) 理沉渣和生活垃圾。项目废包装物、废活性炭、 (略) 理沉渣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 (略) (略) 签 (略) 置协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和生产废水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总氮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中B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和生产废水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总氮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中B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3 (略) 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废活性炭、 (略) 理沉渣和生活垃圾。项目废包装物、废活性炭、 (略) 理沉渣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 (略) (略) 签 (略) 置协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置。
(二)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499吨/年,氨氮:0.*吨/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0.1356吨/年,符合环评中核定的总量指标。
五、验收结论
苍 (略) 年中转*吨化工系列产品储存库新建项目竣工验收技术资料齐全,有较齐全的环保管理制度;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经按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建成,经查验环保设施合格。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该项目符合环保设施阶段性竣工验收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进步核实有机废气排放总量,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设置监测采样口、排污口,按技术规范更换活性炭、催化剂,并做好运维台账,便于环境监管。
3、危险废物须及时收纳入库,需进步规范危险暂存场所,完善警示标志和管理台帐;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完 (略) 置协议,每年按时续签。
4、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环境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签到表”。
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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