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屹鑫玉米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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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屹鑫玉米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略) 屹鑫玉米专业合作社

建设地点:黑龙 (略) (略) 大榆树镇隆川村(132°9"33.183",47°13"42.756")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2800m2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1台200t/d烘干塔,年烘干5000t稻谷和*t玉米;储运工程均为1座潮粮仓、1座干粮库、1座热风炉房,生物质燃料库和生物质灰渣库位于热风炉房;公用工程为 (略) 政供水系统提供, (略) 政供电系统提供,生产供热为烘干塔由1台*kcal/h燃生物质成型燃料热风炉提供,生活采暖为电采暖。

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比9.25%;劳动定员8人;运营时间为125d/a(11月-次年2月)。

二、 (略) 域环境质量现状与环境保护目标

(一) (略) 域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根据《2023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可知, (略) 2023年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因此, (略) 为环境空气质 (略) ;根据监测报告,厂址下风向监测点TSP24小时平均浓度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

(二)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不新增用地则无生态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

保护

内容

环 (略)

相对厂址

方位

相对厂界

距离/m

经度

纬度

大榆树镇隆川村

132.*

47.*

(略) 人群 (略) 域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略)

东/南

10/35

声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厂界

最近距离/m

方位

执行标准/

(略) 类别

声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说明(介绍声环境保护目标建筑结构、

朝向、楼层、周围环境情况)

X

Y

Z

大榆树镇

隆川村

0

-10

1.5

10

E

2类

总计三栋;砖混结构;南向;

总计1层;

5

-35

1.5

35

N

总计二栋;砖混结构;南向;

总计1层;

三、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 (略) 管控的实施意见》(佳政规[2021]4号)和《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要求。

四、主要环境影响与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环境

主要环境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热风炉烟气,原料烘干废气,原粮清筛、输送废气,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运营期热风炉烟气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和表4要求;原粮清选工艺采用封闭式清理筛,传送带封闭设置,厂区临近居民一侧设置 (略) ,烘干塔设有盖板式除尘设施并加设底部围挡 (略) ,灰渣暂存于封闭库房内,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

评估认为,废气治理措施可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二)水环境

主要环境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

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防渗旱厕为一 (略) ,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

评估认为,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三)声环境

主要环境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烘干塔、热风炉、清筛机、输送机和风机等设备噪声。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根据报告表内容:西侧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要求。

评估认为,噪声治理措施可行,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四)固体废物

主要环境影响:运营期包括热风炉灰渣、收尘灰、清筛杂质、废布袋、生活垃圾。

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热风炉灰渣和收尘灰外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清筛杂质和生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物均封闭暂存,严禁露天堆放。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 (略) 置,对区域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可被环境接受。

评估认为,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可行,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五、总量控制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均属于一般排放口,不设置许可排放量要求。

六、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根据通用工序工业炉窑确定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

本项目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6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提出了环境管理要求并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

本项目投产运营前,建设单位需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项目运营期,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环境管理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工作并上传至排 (略) 。

七、评估结论

报告表编制较规范,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建设项目概况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清楚,依据工程与环境特点,确定的评价重点、环境保护目标、采用的评价标准均准确,工程分析较清晰,环境影响分析结果基本可信,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综上所述,报告表已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可按程序上报审批。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富锦 (略) 审批科0454-*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锦绣大街西段 邮 编:*

(略) 富锦 (略)

2024年11月25日

监审:崔凤理

审核:王辉

编辑:孙广群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略) 屹鑫玉米专业合作社

建设地点:黑龙 (略) (略) 大榆树镇隆川村(132°9"33.183",47°13"42.756")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2800m2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1台200t/d烘干塔,年烘干5000t稻谷和*t玉米;储运工程均为1座潮粮仓、1座干粮库、1座热风炉房,生物质燃料库和生物质灰渣库位于热风炉房;公用工程为 (略) 政供水系统提供, (略) 政供电系统提供,生产供热为烘干塔由1台*kcal/h燃生物质成型燃料热风炉提供,生活采暖为电采暖。

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比9.25%;劳动定员8人;运营时间为125d/a(11月-次年2月)。

二、 (略) 域环境质量现状与环境保护目标

(一) (略) 域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根据《2023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可知, (略) 2023年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因此, (略) 为环境空气质 (略) ;根据监测报告,厂址下风向监测点TSP24小时平均浓度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

(二)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不新增用地则无生态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

保护

内容

环 (略)

相对厂址

方位

相对厂界

距离/m

经度

纬度

大榆树镇隆川村

132.*

47.*

(略) 人群 (略) 域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略)

东/南

10/35

声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厂界

最近距离/m

方位

执行标准/

(略) 类别

声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说明(介绍声环境保护目标建筑结构、

朝向、楼层、周围环境情况)

X

Y

Z

大榆树镇

隆川村

0

-10

1.5

10

E

2类

总计三栋;砖混结构;南向;

总计1层;

5

-35

1.5

35

N

总计二栋;砖混结构;南向;

总计1层;

三、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 (略) 管控的实施意见》(佳政规[2021]4号)和《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要求。

四、主要环境影响与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环境

主要环境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热风炉烟气,原料烘干废气,原粮清筛、输送废气,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运营期热风炉烟气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和表4要求;原粮清选工艺采用封闭式清理筛,传送带封闭设置,厂区临近居民一侧设置 (略) ,烘干塔设有盖板式除尘设施并加设底部围挡 (略) ,灰渣暂存于封闭库房内,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

评估认为,废气治理措施可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二)水环境

主要环境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

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防渗旱厕为一 (略) ,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

评估认为,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三)声环境

主要环境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烘干塔、热风炉、清筛机、输送机和风机等设备噪声。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根据报告表内容:西侧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要求。

评估认为,噪声治理措施可行,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四)固体废物

主要环境影响:运营期包括热风炉灰渣、收尘灰、清筛杂质、废布袋、生活垃圾。

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热风炉灰渣和收尘灰外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清筛杂质和生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物均封闭暂存,严禁露天堆放。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 (略) 置,对区域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可被环境接受。

评估认为,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可行,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五、总量控制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均属于一般排放口,不设置许可排放量要求。

六、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根据通用工序工业炉窑确定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

本项目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6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提出了环境管理要求并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

本项目投产运营前,建设单位需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项目运营期,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环境管理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工作并上传至排 (略) 。

七、评估结论

报告表编制较规范,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建设项目概况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清楚,依据工程与环境特点,确定的评价重点、环境保护目标、采用的评价标准均准确,工程分析较清晰,环境影响分析结果基本可信,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综上所述,报告表已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可按程序上报审批。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富锦 (略) 审批科0454-*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锦绣大街西段 邮 编:*

(略) 富锦 (略)

2024年11月25日

监审:崔凤理

审核:王辉

编辑:孙广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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