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第六幼儿园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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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区第六幼儿园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 (略) 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2021年3月31日修订)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商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金川区第六幼儿园(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占地面积#.87㎡,现状为国有未利用荒地(其他草地);本地块拟规划为公共服务用地。该地块因用途变更,需要依照国家现行技术导则,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略) (略) 委托,甘肃文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地块czwtitl (略) (略) (略) 以北, (略) 以东, (略) 以西。 (略) 中心地理坐标为:102°10′27.518″E、38°33′18.572″N。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调查结果显示金川区第六幼儿园(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占地面积#.87㎡,现状为国有未利用荒地(其他草地)。根据实地踏勘及项目地有关人员访谈,本地块历史上不存在相关污染,原有地块上生长着猪毛蒿、碱蓬草、乳苣等荒草。

因此,调 (略) 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要求,结合本次调查的结果,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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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 (略) 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2021年3月31日修订)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商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金川区第六幼儿园(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占地面积#.87㎡,现状为国有未利用荒地(其他草地);本地块拟规划为公共服务用地。该地块因用途变更,需要依照国家现行技术导则,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略) (略) 委托,甘肃文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地块czwtitl (略) (略) (略) 以北, (略) 以东, (略) 以西。 (略) 中心地理坐标为:102°10′27.518″E、38°33′18.572″N。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调查结果显示金川区第六幼儿园(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占地面积#.87㎡,现状为国有未利用荒地(其他草地)。根据实地踏勘及项目地有关人员访谈,本地块历史上不存在相关污染,原有地块上生长着猪毛蒿、碱蓬草、乳苣等荒草。

因此,调 (略) 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要求,结合本次调查的结果,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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