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稻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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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稻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安徽新纳正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稻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安徽新 (略) 生物质(稻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单位后应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按照要求对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生物质(稻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新 (略)
建设地点:凤阳县经 (略) (凤 (略) ) (略) (略) (略)
项目概况:新建1台(略)Kcal/h热风炉及稻壳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并配套建设原料仓库、成品库以及必要的生产、办公、后勤设施包括配套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新 (略)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凤阳县经 (略) (凤 (略) ) (略) (略) (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北京科泽 (略)
地址: (略) (略) (略) 7号新材料创业大厦10层10层南侧办公1651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附件:公参意见调查表-安徽新 (略) 生物质(稻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docx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新 (略)
2024年11月25日
安徽新纳正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生物质(稻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安徽新 (略) 生物质(稻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单位后应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按照要求对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生物质(稻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新 (略)
建设地点:凤阳县经 (略) (凤 (略) ) (略) (略) (略)
项目概况:新建1台(略)Kcal/h热风炉及稻壳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并配套建设原料仓库、成品库以及必要的生产、办公、后勤设施包括配套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新 (略)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凤阳县经 (略) (凤 (略) ) (略) (略) (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北京科泽 (略)
地址: (略) (略) (略) 7号新材料创业大厦10层10层南侧办公1651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附件:公参意见调查表-安徽新 (略) 生物质(稻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docx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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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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