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发改社会〔2024〕17号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新县中医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崇发改社会〔2024〕17号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新县中医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西壮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崇发改社会〔2024〕17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 (略)
门诊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大新县发 (略) :
报来《关于审批大 (略) 门诊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发改报〔2024〕163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已收悉。根据广西冠宇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专家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大 (略) 就医环境,提升当地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意建设大 (略) 门诊楼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 (略) 129号大 (略) 内。
三、项目业主:大 (略) 。
四、项目代码:2405-*-04-01-*。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94平方米,建设一栋七层门诊楼,设置床位数90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发热门诊、急诊、普通门诊、住院病房、康复中心、药房、检验科、放射科室以及配套建设供排水、输配电、消防、电梯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7246.*元,其中工程费用627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3.*元,预备费345.*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及工程节能。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分析与保护、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和工程节能等措施。
八、工程招投标。本批复附《招投标核准意见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开展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附件:大 (略) 门诊楼建设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市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 (略) 友谊大道24 (略)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印
附件
大 (略) 门诊楼建设项目招投标核准 意见表 |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工程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工程勘察 | |||||||
工程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购置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它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广西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本项目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其中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安工程、设备购置达到上述相应标准,必须进行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11月15日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广西壮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崇发改社会〔2024〕17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 (略)
门诊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大新县发 (略) :
报来《关于审批大 (略) 门诊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发改报〔2024〕163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已收悉。根据广西冠宇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专家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大 (略) 就医环境,提升当地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意建设大 (略) 门诊楼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 (略) 129号大 (略) 内。
三、项目业主:大 (略) 。
四、项目代码:2405-*-04-01-*。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94平方米,建设一栋七层门诊楼,设置床位数90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发热门诊、急诊、普通门诊、住院病房、康复中心、药房、检验科、放射科室以及配套建设供排水、输配电、消防、电梯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7246.*元,其中工程费用627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3.*元,预备费345.*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及工程节能。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分析与保护、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和工程节能等措施。
八、工程招投标。本批复附《招投标核准意见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开展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附件:大 (略) 门诊楼建设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市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 (略) 友谊大道24 (略)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印
附件
大 (略) 门诊楼建设项目招投标核准 意见表 |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工程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工程勘察 | |||||||
工程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购置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它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广西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本项目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其中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安工程、设备购置达到上述相应标准,必须进行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11月15日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