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乌拉特中旗格卡忽洞矿区铁矿石初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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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乌拉特中旗格卡忽洞矿区铁矿石初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巴环审〔2024〕24号

乌拉特 (略) :
你公司报送的《乌拉特中旗格卡 (略) 铁矿石初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拟建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格卡 (略) ,主要是配套现有#吨/年铁矿石采矿项目建设一座规模为#吨/年的铁矿石选矿厂和一座填充能力为164m3/d的填充站。其中选矿采用干式选工艺。本项目建成后,年处理铁矿石#吨,年产品位60%的铁精粉2.#吨;年填充地 (略) #.34立方米。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生态 (略) 管控要求,选址合理。根据《报告书》的结论,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控制。 (略) 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工程在建设和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破碎、磁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台脉冲袋式 (略) 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中表5限值要求。
(2)填充系统输送皮带和搅拌桶进行全封闭,搅拌废气经管道引入一台袋式 (略) 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1限值要求。
(3)加强无组织粉尘管控。选矿系统的物料全部采取封闭车间贮存,并进行喷雾抑尘。填充系统水泥仓采用仓顶振动袋式除尘器收尘。物料运输车辆加盖遮布, (略) 定期洒水, (略) 清洁。
2.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冲洗废水和充填泌水回用于填充站搅拌用水,不外排。
3.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噪声源强。将运行噪声较大的设备安放在封闭厂房或室内。 (略) 绿化措施,降低噪声的传播。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选矿废石全部用于充填井 (略) ;破碎、磁选工序收集除尘灰回用于磁选工序;不合格产品暂存后定期回用于破碎工序。
(2)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 (略) 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
(3)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 (略) 置。
5.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1)做好民采遗留露天采坑的回填及生态恢复工作。
(2) (略) 绿化后植被成活 (略) 域,及时做好补植补种工作,并加强后期抚育管理。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运行。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运行过程中建 (略) ,将公众意见作为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重要手段,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 (略) 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乌拉特中旗生 (略) 负责、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督查。

(略) (略)
2024年11月1日
巴环审〔2024〕24号

乌拉特 (略) :
你公司报送的《乌拉特中旗格卡 (略) 铁矿石初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拟建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格卡 (略) ,主要是配套现有#吨/年铁矿石采矿项目建设一座规模为#吨/年的铁矿石选矿厂和一座填充能力为164m3/d的填充站。其中选矿采用干式选工艺。本项目建成后,年处理铁矿石#吨,年产品位60%的铁精粉2.#吨;年填充地 (略) #.34立方米。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生态 (略) 管控要求,选址合理。根据《报告书》的结论,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控制。 (略) 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工程在建设和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破碎、磁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台脉冲袋式 (略) 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中表5限值要求。
(2)填充系统输送皮带和搅拌桶进行全封闭,搅拌废气经管道引入一台袋式 (略) 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1限值要求。
(3)加强无组织粉尘管控。选矿系统的物料全部采取封闭车间贮存,并进行喷雾抑尘。填充系统水泥仓采用仓顶振动袋式除尘器收尘。物料运输车辆加盖遮布, (略) 定期洒水, (略) 清洁。
2.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冲洗废水和充填泌水回用于填充站搅拌用水,不外排。
3.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噪声源强。将运行噪声较大的设备安放在封闭厂房或室内。 (略) 绿化措施,降低噪声的传播。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选矿废石全部用于充填井 (略) ;破碎、磁选工序收集除尘灰回用于磁选工序;不合格产品暂存后定期回用于破碎工序。
(2)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 (略) 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
(3)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 (略) 置。
5.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1)做好民采遗留露天采坑的回填及生态恢复工作。
(2) (略) 绿化后植被成活 (略) 域,及时做好补植补种工作,并加强后期抚育管理。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运行。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运行过程中建 (略) ,将公众意见作为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重要手段,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 (略) 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乌拉特中旗生 (略) 负责、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督查。

(略) (略)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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