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九批重点举报件皋兰县办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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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九批重点举报件皋兰县办理情况公示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九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共4件,涉及皋兰县办理1件。经核实,情况属实1件,目前办结完成1件。

受理编号185:“甘肃省内所有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为了提高拆解速度都存在暴力拆解、不规范拆解。如:皋兰县的甘肃金回 (略) 。1.没有按照规范标准实行封闭式规范管理,存在开放式、露天式堆放,甚至露天拆解,拆解物也露天堆放;2.没有按照规范标准对拆解场地做 (略) 理,没有做到雨污分流,建立雨水收集池。3.实际拆解场地(车间)与报批时拆解场地不同,未经报批私自扩大或变更拆解场地范围。4.没有按照两个规范标准对属于危险废物的拆解物进行管理,少报私卖。危险废物和具有环境风险的废物未完全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略) 置,存在私自非法销售,入危废台账的是极少的数量。所有车辆 (略) 板部件(包含电脑版、仪表盘等车控电子零部件和车载电子零部件)一般都私自销售,只有很少一部分列入危废台账。对防冻液、废制冷剂都以回收时车辆就已漏掉了为由不进行收集,但在实际拆解当中都流入地面及排放在空气中。油、气两用报废汽车拆解下来的液化气罐,属于具有环境风险的废物,应该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略) 置,但实际中把液化气罐混入废铁当中销售了。”

此问题经皋兰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皋兰县石洞镇人民政府、皋 (略) (略) (略) (略) 现场核实,举报人投诉的甘肃金回 (略) 位于皋兰县石 (略) 69号,属甘肃 (略) 子公司,现建成报废机动车拆解生产线一条,于2023年4月份建成投运。经营范围为: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机动车回收、二手车拍卖。该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取得报废汽车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2023年11月30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23年2月1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3年3月21日取得省商务厅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经现场核实,甘肃金回 (略) (以下简称“金回公司”)承担消费品以旧换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因回收的报废机动车较多,拆解速度远远慢于回收速度,加 (略) 面积较小,部分车辆“存在开放式、露天式堆放”情况属实。但现场堆放车辆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的贮存规定,对周边环境不造成影响。因存放车辆拆解均在车间内开展,不存在“露天拆解,拆解物也露天堆放”的情况。“金回公司”建有报废机动车拆解车间一座,车间地面硬化后采用环氧树脂涂层防渗漏措施,厂区内设置了雨水收集池,不存在没有做到雨污分流的情况;该公司建设有一座占地2348㎡拆解车间,汽车拆解业务全部在拆解车间进行,拆解车间规范化运行,不存在拆解场地不同、扩大或者变更情况;经核实,“金回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技术规范》,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建有4座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了危险废物标识标志。截至目前,该公司2024年共拆解产生危险废物废矿物油5.849吨、废机滤0.189吨、废铅酸电池4.151吨、废防冻液0.158吨、 (略) 板0.137吨、废尾气催化剂0.18吨,已转移废矿物油5.759吨,其余危险废物暂存于暂存间,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台账数量与实际暂存量相符,未发现少报私卖的情况;甘肃金回 (略) 与 (略) 、兰州金好邦新 (略) 、甘肃绿 (略) 等有资质单位签订了危 (略) 置协议,危险废物台账与实际相符,未发现私自非法销售的情况;经查阅台账,核实库存,该公司对拆解报废汽车产生的“电脑版、仪表盘等车控电子零部件和车载电子零部件”危险废物规范管理, (略) 板0.137吨,目前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建 (略) 板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台账与实际相符,未发现私自销售的情况;“金回公司”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要求,对防冻液、废制冷剂进行了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规范管理,现场未发现泄漏情况;该公司回收来的油气两用报废汽车未发现液化气罐,不存在液化气罐混入废铁当中销售的问题。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皋兰县石洞镇人民政府、皋 (略) (略) (略) (略) 现场核查人员,积极督促“金回公司”负责人整改落实,开展自查自纠,并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化经营。下一步,皋兰县石洞镇人民政府、皋 (略) (略) (略) (略) 将继续加强对“金回公司”的日常监管,重点对危险废物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积极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非法排放、随意倾倒、非法转移、贩卖、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该问题已办结。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九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共4件,涉及皋兰县办理1件。经核实,情况属实1件,目前办结完成1件。

受理编号185:“甘肃省内所有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为了提高拆解速度都存在暴力拆解、不规范拆解。如:皋兰县的甘肃金回 (略) 。1.没有按照规范标准实行封闭式规范管理,存在开放式、露天式堆放,甚至露天拆解,拆解物也露天堆放;2.没有按照规范标准对拆解场地做 (略) 理,没有做到雨污分流,建立雨水收集池。3.实际拆解场地(车间)与报批时拆解场地不同,未经报批私自扩大或变更拆解场地范围。4.没有按照两个规范标准对属于危险废物的拆解物进行管理,少报私卖。危险废物和具有环境风险的废物未完全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略) 置,存在私自非法销售,入危废台账的是极少的数量。所有车辆 (略) 板部件(包含电脑版、仪表盘等车控电子零部件和车载电子零部件)一般都私自销售,只有很少一部分列入危废台账。对防冻液、废制冷剂都以回收时车辆就已漏掉了为由不进行收集,但在实际拆解当中都流入地面及排放在空气中。油、气两用报废汽车拆解下来的液化气罐,属于具有环境风险的废物,应该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略) 置,但实际中把液化气罐混入废铁当中销售了。”

此问题经皋兰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皋兰县石洞镇人民政府、皋 (略) (略) (略) (略) 现场核实,举报人投诉的甘肃金回 (略) 位于皋兰县石 (略) 69号,属甘肃 (略) 子公司,现建成报废机动车拆解生产线一条,于2023年4月份建成投运。经营范围为: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机动车回收、二手车拍卖。该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取得报废汽车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2023年11月30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23年2月1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3年3月21日取得省商务厅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经现场核实,甘肃金回 (略) (以下简称“金回公司”)承担消费品以旧换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因回收的报废机动车较多,拆解速度远远慢于回收速度,加 (略) 面积较小,部分车辆“存在开放式、露天式堆放”情况属实。但现场堆放车辆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的贮存规定,对周边环境不造成影响。因存放车辆拆解均在车间内开展,不存在“露天拆解,拆解物也露天堆放”的情况。“金回公司”建有报废机动车拆解车间一座,车间地面硬化后采用环氧树脂涂层防渗漏措施,厂区内设置了雨水收集池,不存在没有做到雨污分流的情况;该公司建设有一座占地2348㎡拆解车间,汽车拆解业务全部在拆解车间进行,拆解车间规范化运行,不存在拆解场地不同、扩大或者变更情况;经核实,“金回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技术规范》,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建有4座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了危险废物标识标志。截至目前,该公司2024年共拆解产生危险废物废矿物油5.849吨、废机滤0.189吨、废铅酸电池4.151吨、废防冻液0.158吨、 (略) 板0.137吨、废尾气催化剂0.18吨,已转移废矿物油5.759吨,其余危险废物暂存于暂存间,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台账数量与实际暂存量相符,未发现少报私卖的情况;甘肃金回 (略) 与 (略) 、兰州金好邦新 (略) 、甘肃绿 (略) 等有资质单位签订了危 (略) 置协议,危险废物台账与实际相符,未发现私自非法销售的情况;经查阅台账,核实库存,该公司对拆解报废汽车产生的“电脑版、仪表盘等车控电子零部件和车载电子零部件”危险废物规范管理, (略) 板0.137吨,目前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建 (略) 板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台账与实际相符,未发现私自销售的情况;“金回公司”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要求,对防冻液、废制冷剂进行了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规范管理,现场未发现泄漏情况;该公司回收来的油气两用报废汽车未发现液化气罐,不存在液化气罐混入废铁当中销售的问题。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皋兰县石洞镇人民政府、皋 (略) (略) (略) (略) 现场核查人员,积极督促“金回公司”负责人整改落实,开展自查自纠,并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化经营。下一步,皋兰县石洞镇人民政府、皋 (略) (略) (略) (略) 将继续加强对“金回公司”的日常监管,重点对危险废物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积极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非法排放、随意倾倒、非法转移、贩卖、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该问题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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