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筛网组件生产扩建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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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筛网组件生产扩建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略) 组件生产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 (略) 辛安 (略) 155号
建设单位: 青岛思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西 (略) 辛安 (略) 155号,在公司现有生产车间建设,不新增占地和建筑面积(项目占地和建筑面积均为3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扩建 (略) 组件生产线一条,新增主要生产设备及实施包括 (略) 一体成型设备1套(含4台加热成型机、1套液压系统、1套电控系统及1套冷却系统)、铣床1台、电导热油炉2台等,新增主要原辅材料:聚*烯粉末100t/a、导热油4t/a、液压油0.05t/a。项目建成后,年产新材 (略) 组件*套。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略) (略) 进入镰湾 (略) (略) 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 (略) 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大车间内设置2座封闭设备间,投料粉尘和热压成型废气产自加热成型机的不同生产时段,经设备间负压收集至同2条管道,通过阀门切换至不同的污染防治设施。投料粉尘经收集后进入现有1套布袋 (略) 理后,依托现有15m排气筒P1排放;热压成型废气进入现有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5m排气筒P1排放。 P1排气筒中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中重 (略) 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1996)表 2中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中15m高排气筒限值要求。 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限值要求。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标准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区NMHC监控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废 (略) 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略) 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布袋、催化剂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VOCs0.022吨/年、颗粒物0.036吨/年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导热油直接委托有危 (略) 置资质单 (略) 置,废液压油、废油桶依托现有的22m2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尘等一般工业固废,依托现有的22m2一般固废间暂存,定期委托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 (略) 、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以新带老”问题整改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并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西 (略) 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 (略) (略) 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略) 组件生产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 (略) 辛安 (略) 155号
建设单位: 青岛思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西 (略) 辛安 (略) 155号,在公司现有生产车间建设,不新增占地和建筑面积(项目占地和建筑面积均为3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扩建 (略) 组件生产线一条,新增主要生产设备及实施包括 (略) 一体成型设备1套(含4台加热成型机、1套液压系统、1套电控系统及1套冷却系统)、铣床1台、电导热油炉2台等,新增主要原辅材料:聚*烯粉末100t/a、导热油4t/a、液压油0.05t/a。项目建成后,年产新材 (略) 组件*套。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略) (略) 进入镰湾 (略) (略) 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 (略) 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大车间内设置2座封闭设备间,投料粉尘和热压成型废气产自加热成型机的不同生产时段,经设备间负压收集至同2条管道,通过阀门切换至不同的污染防治设施。投料粉尘经收集后进入现有1套布袋 (略) 理后,依托现有15m排气筒P1排放;热压成型废气进入现有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5m排气筒P1排放。 P1排气筒中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中重 (略) 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1996)表 2中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中15m高排气筒限值要求。 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限值要求。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标准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区NMHC监控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废 (略) 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略) 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布袋、催化剂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VOCs0.022吨/年、颗粒物0.036吨/年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导热油直接委托有危 (略) 置资质单 (略) 置,废液压油、废油桶依托现有的22m2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尘等一般工业固废,依托现有的22m2一般固废间暂存,定期委托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 (略) 、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以新带老”问题整改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并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西 (略) 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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