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寺湾输油站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公司现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企业名称: (略) 下寺湾输油站
地址: (略) 甘泉县下寺湾镇贺家湾村
下寺湾输油站位于 (略) 甘泉县下寺湾镇贺家湾村,产生的固废:含油沾染物HW49(900-041-49)。
一、污染防治措施:
1.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进行收集、处置,每年3月底前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本单位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2.危险废物转移时,填写转移联单并存档。
3.严格规范收集、储存危险废物。入库、出库前确认包装完好并制作危险废物标签。
4. 危险废物储存设施专人管理,设置危废废物储存设施标识 (略) 标识,设施防渗漏措施及灭火设施。
5. 建立台账记录,准确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入库、出库、处置、 (略) 置单位等信息。
二、 (略) 置措施:
1.危险废物发生泄漏时, (略) 领导报告。马上遇知危险废物仓库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方式进 (略) 置工作,防止污染扩大。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送医教治。
2. (略) 置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装、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对现场进行置。
(略) :危险废 (略) 城(危废储存间) 急救电话: 120 消防电话: 119
场站主要负责人:拓荣庆 联系电话:*
2024年截止11月25日,含油沾染物HW49(900-041-49)累计产生0.*吨、处置0.*吨储存0吨、运输单位:延安 (略) 、处置单位: (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公司现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企业名称: (略) 下寺湾输油站
地址: (略) 甘泉县下寺湾镇贺家湾村
下寺湾输油站位于 (略) 甘泉县下寺湾镇贺家湾村,产生的固废:含油沾染物HW49(900-041-49)。
一、污染防治措施:
1.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进行收集、处置,每年3月底前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本单位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2.危险废物转移时,填写转移联单并存档。
3.严格规范收集、储存危险废物。入库、出库前确认包装完好并制作危险废物标签。
4. 危险废物储存设施专人管理,设置危废废物储存设施标识 (略) 标识,设施防渗漏措施及灭火设施。
5. 建立台账记录,准确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入库、出库、处置、 (略) 置单位等信息。
二、 (略) 置措施:
1.危险废物发生泄漏时, (略) 领导报告。马上遇知危险废物仓库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方式进 (略) 置工作,防止污染扩大。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送医教治。
2. (略) 置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装、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对现场进行置。
(略) :危险废 (略) 城(危废储存间) 急救电话: 120 消防电话: 119
场站主要负责人:拓荣庆 联系电话:*
2024年截止11月25日,含油沾染物HW49(900-041-49)累计产生0.*吨、处置0.*吨储存0吨、运输单位:延安 (略) 、处置单位: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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