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18井区齐古组2025年开发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1月25日,受中 (略) 开发公司的委托,新疆天合 (略) 承担了《重 (略) 齐古组2025年开发调整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 (略) 齐古组2025年开发调整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境内。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本工程在重 (略) 齐古组部署水平井33口,定向井3口,利用老井257口,形成VHSD井组33个。新建采油井场36座,配6型抽油机33座、5型抽油机3座;新建10井式多通阀集油计量管汇站4座、8井式多通阀集油配汽管汇站座、计量装置1座;新建各类管线19.6km等;配套建设供配电、仪表自动化等地面工程设施。
投资总额:5374.*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 (略) 开发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孙王辉
建设单位地址: (略) (略) 66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0-*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天合 (略)
单位地址:新 (略) (略) 215号
联系人:宋工
单位联系方式:0991-*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中 (略) 开发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1月25日,受中 (略) 开发公司的委托,新疆天合 (略) 承担了《重 (略) 齐古组2025年开发调整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 (略) 齐古组2025年开发调整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境内。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本工程在重 (略) 齐古组部署水平井33口,定向井3口,利用老井257口,形成VHSD井组33个。新建采油井场36座,配6型抽油机33座、5型抽油机3座;新建10井式多通阀集油计量管汇站4座、8井式多通阀集油配汽管汇站座、计量装置1座;新建各类管线19.6km等;配套建设供配电、仪表自动化等地面工程设施。
投资总额:5374.*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 (略) 开发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孙王辉
建设单位地址: (略) (略) 66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0-*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天合 (略)
单位地址:新 (略) (略) 215号
联系人:宋工
单位联系方式:0991-*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中 (略) 开发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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