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城区北干东单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萧山城区北干东单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略) 北干东单元XSCQ20A-14 地 (略) (略) 北干东单元,地块东至 (略) 东支流西岸绿地, (略) , (略) ,北至规划公园绿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
地块内历史上为农居和农田,2013 年农居完成拆除搬迁。2014 年地块 (略) 域作为周边工程项目的临时项目部 (略) 使用,并于2019 年前后*续拆除。2019 年地块进行了平整并闲置至今。
该地块属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 号)中*类地块,且原用途为未利用地。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该地块 (略) 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满足浙环发〔2024〕47 号中第十五条的“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的五项条件。调查地块符合“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的规划用地要求,可止于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无需进行后续调查工作。
(略) 北干东单元XSCQ20A-14 地 (略) (略) 北干东单元,地块东至 (略) 东支流西岸绿地, (略) , (略) ,北至规划公园绿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
地块内历史上为农居和农田,2013 年农居完成拆除搬迁。2014 年地块 (略) 域作为周边工程项目的临时项目部 (略) 使用,并于2019 年前后*续拆除。2019 年地块进行了平整并闲置至今。
该地块属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 号)中*类地块,且原用途为未利用地。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该地块 (略) 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满足浙环发〔2024〕47 号中第十五条的“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的五项条件。调查地块符合“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的规划用地要求,可止于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无需进行后续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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