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桂澜路西侧地段“洲尾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桂澜路西侧地段“洲尾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7〕22号)等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保障调查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地块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受委托后,广东省 (略) 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 (略) (略) 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四村股份经济合 (略) 西侧地段“洲尾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 土地使用权人
单位名称: (略) (略) 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略) 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 (略) 四村经济社办公室
二、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省 (略)
地址: (略) (略) 桂城街道金 (略) 智富大厦33楼
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0757-*
三、 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 (略) (略) 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四村股份经济合 (略) 西侧地段“洲尾坦”地块
地块地址; (略) (略) 桂城街道石(石肯) (略) 西侧地段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北纬23.*°
地块面积:*.16m2
用地规划:中小学用地(A33)、公园绿地(G1) (略)
四、 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时间为2024年8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早期主要为农田,另有7口鱼塘,其中农田主要种植水稻、季节性蔬菜等农作物,鱼塘主要散养家鱼;2005年地块南部和北部农田清表平整后闲置;2008年,地块西北角3口鱼塘回填;2011年,地块北部1口鱼塘放干成干塘,随后村民在塘内种植农作物;2016年地块整体进行平整,剩余鱼塘全部回填,平整完成后闲置;2018年起,地块北部、西部及东南部*续为附近村民开垦为菜地,2021年扩大至地块 (略) 域;目前,调查地块 (略) 域仍主要种植蔬菜, (略) 域恢复闲置,杂草丛生。
调查地块现状东面为村居以及佳信达五金厂等五金厂厂房;南面为闲置荒地;西面为将军涌;北面为西华村和农田。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果,地块历史上 (略) 域涉及回填平整的情况,虽回填土来源清晰,回填土不涉及工业固废,但鉴于填土本身的复杂性,保守起见,将地块内7口鱼 (略) 域均视为作 (略) 域, (略) 域则作 (略) 域。综合地块内及地块周边的污染识别,通过识别相关污染物以及是否存在污染途径等进行分析,可识别项目地块特征污染物为:铜、镍、石油烃(C10-C40)。
第二阶段调查采样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9月27日、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0日。根据所收集的资料、人员访谈信息,综合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为*.16m2,共布设22个土壤采样点,其 (略) 域面积约为*m2, (略) 域面积为*.16m2。 (略) 域按照不大于 40m×40m的采样密度布设采样点,共布设13个采样点,布点密度为776.92m2/个,布点密度满足1600 m2/个。 (略) 域按照不大于 100m×100m 的采样 (略) 域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的原则布设采样点,共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布点密度约为5345.91m2/个,布点密度满足 *m2/个。
综上,地块内总共布设22个土壤采样点,点位钻探深度为6.0~7.0m,每个钻孔垂直方向采集4~5层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98个(不含平行样);土壤监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pH和水分。
地块内共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4份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监测指标为pH值和浊度、重金属和无机物(砷、汞、镉、六价铬、镍、铅、铜)、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根据监测结果:
(1)地块内土壤样品所有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内地下水所有样品的各项指标中,除浊度外,其他指标的检测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均低于推导值。本次调查地下水浊度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地 (略) 域全面覆盖 (略) ,不开采地块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或其他用途,不存在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无需进行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未超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日后不作为饮用水源进行开采利用,地下水环境状况基本符合相应环境标准,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综上,本地块可作为中小学用地(A33)、公园绿地(G1) (略) 进行再开发利用。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桂澜路西侧地段“洲尾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7〕22号)等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保障调查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地块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受委托后,广东省 (略) 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 (略) (略) 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四村股份经济合 (略) 西侧地段“洲尾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 土地使用权人
单位名称: (略) (略) 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略) 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 (略) 四村经济社办公室
二、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省 (略)
地址: (略) (略) 桂城街道金 (略) 智富大厦33楼
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0757-*
三、 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 (略) (略) 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四村股份经济合 (略) 西侧地段“洲尾坦”地块
地块地址; (略) (略) 桂城街道石(石肯) (略) 西侧地段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北纬23.*°
地块面积:*.16m2
用地规划:中小学用地(A33)、公园绿地(G1) (略)
四、 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时间为2024年8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早期主要为农田,另有7口鱼塘,其中农田主要种植水稻、季节性蔬菜等农作物,鱼塘主要散养家鱼;2005年地块南部和北部农田清表平整后闲置;2008年,地块西北角3口鱼塘回填;2011年,地块北部1口鱼塘放干成干塘,随后村民在塘内种植农作物;2016年地块整体进行平整,剩余鱼塘全部回填,平整完成后闲置;2018年起,地块北部、西部及东南部*续为附近村民开垦为菜地,2021年扩大至地块 (略) 域;目前,调查地块 (略) 域仍主要种植蔬菜, (略) 域恢复闲置,杂草丛生。
调查地块现状东面为村居以及佳信达五金厂等五金厂厂房;南面为闲置荒地;西面为将军涌;北面为西华村和农田。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果,地块历史上 (略) 域涉及回填平整的情况,虽回填土来源清晰,回填土不涉及工业固废,但鉴于填土本身的复杂性,保守起见,将地块内7口鱼 (略) 域均视为作 (略) 域, (略) 域则作 (略) 域。综合地块内及地块周边的污染识别,通过识别相关污染物以及是否存在污染途径等进行分析,可识别项目地块特征污染物为:铜、镍、石油烃(C10-C40)。
第二阶段调查采样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9月27日、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0日。根据所收集的资料、人员访谈信息,综合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为*.16m2,共布设22个土壤采样点,其 (略) 域面积约为*m2, (略) 域面积为*.16m2。 (略) 域按照不大于 40m×40m的采样密度布设采样点,共布设13个采样点,布点密度为776.92m2/个,布点密度满足1600 m2/个。 (略) 域按照不大于 100m×100m 的采样 (略) 域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的原则布设采样点,共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布点密度约为5345.91m2/个,布点密度满足 *m2/个。
综上,地块内总共布设22个土壤采样点,点位钻探深度为6.0~7.0m,每个钻孔垂直方向采集4~5层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98个(不含平行样);土壤监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pH和水分。
地块内共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4份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监测指标为pH值和浊度、重金属和无机物(砷、汞、镉、六价铬、镍、铅、铜)、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根据监测结果:
(1)地块内土壤样品所有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内地下水所有样品的各项指标中,除浊度外,其他指标的检测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均低于推导值。本次调查地下水浊度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地 (略) 域全面覆盖 (略) ,不开采地块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或其他用途,不存在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无需进行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未超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日后不作为饮用水源进行开采利用,地下水环境状况基本符合相应环境标准,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综上,本地块可作为中小学用地(A33)、公园绿地(G1) (略) 进行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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