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三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涟水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三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等规定对“新港电子产业园第 (略) 理厂”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涟水空港产业 (略) 理厂(工业污水)三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涟水浦京空 (略)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涟水空港产 (略) 东侧、 (略) 南侧、 (略) 西侧、弘晟包装北侧,一期、二期工程北侧
项目内容:涟水空港产业 (略) 理厂(工业污水)一期、二期工程已建成投产,现 (略) 理规模合计6.(略)m3/d。 (略) 发展规划及招商引资需要,需尽快建设三期工程,用以接纳新增的工业污水。本次涟水空港产业 (略) 理厂(工业污水)三期工程主要内容为扩建4.(略)m3/ (略) 理规模。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涟水浦京空 (略)
联系方式:0517-(略)
三、公 (略) 络链接
"http://**_(略).html" target="_self">http://**_(略).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公示期间通过电话(0517-(略))、普通邮件(*@*juae.cn)的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
五、公示时间
从2024年11月25日起,整个项目编制期。
涟水浦京空 (略)
2024年11月25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等规定对“新港电子产业园第 (略) 理厂”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涟水空港产业 (略) 理厂(工业污水)三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涟水浦京空 (略)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涟水空港产 (略) 东侧、 (略) 南侧、 (略) 西侧、弘晟包装北侧,一期、二期工程北侧
项目内容:涟水空港产业 (略) 理厂(工业污水)一期、二期工程已建成投产,现 (略) 理规模合计6.(略)m3/d。 (略) 发展规划及招商引资需要,需尽快建设三期工程,用以接纳新增的工业污水。本次涟水空港产业 (略) 理厂(工业污水)三期工程主要内容为扩建4.(略)m3/ (略) 理规模。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涟水浦京空 (略)
联系方式:0517-(略)
三、公 (略) 络链接
"http://**_(略).html" target="_self">http://**_(略).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公示期间通过电话(0517-(略))、普通邮件(*@*juae.cn)的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
五、公示时间
从2024年11月25日起,整个项目编制期。
涟水浦京空 (略)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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