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关于拟批复河南琳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套衣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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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关于拟批复河南琳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套衣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略) (略) (略)

关于拟批复河南 (略) 年产4500套衣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略) 拟对河南 (略) 年产4500套衣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 (略) 年产4500套衣柜项目

(略) 通许县产 (略) (略) 东段北侧143号

河南 (略)

河南 (略)

总投资#元,年产4500套衣柜项目。

废气。辊涂线砂光打磨、木料砂光、拉丝、开料、打孔和开槽粉尘经袋式 (略) 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家具制造业A级企业指标要求。导热油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要求;本项目调胶、涂胶、上腻子、UV固化、辊涂、压膜均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二次封闭;热压和封边工序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共同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标准要求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家具制造业A级企业指标要求;#醛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办公生活污水依托 (略) 现有 (略) 理后,经市 (略) 排入通许县第 (略) 理厂,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标准及通许县第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废气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裁切木皮工序产生的木皮废边角料、面粉废包装袋、涂胶工序产生的废胶、砂光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料渣、砂光拉丝工序产生的废木屑、开料工序、打孔工序、开槽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封边条、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白乳胶和脲醛树脂胶废包装桶、废热熔胶桶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腻子包装桶、废漆桶、废导热油、UV固化工序产生的废灯管、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 (略) 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略)

关于拟批复河南 (略) 年产4500套衣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略) 拟对河南 (略) 年产4500套衣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 (略) 年产4500套衣柜项目

(略) 通许县产 (略) (略) 东段北侧143号

河南 (略)

河南 (略)

总投资#元,年产4500套衣柜项目。

废气。辊涂线砂光打磨、木料砂光、拉丝、开料、打孔和开槽粉尘经袋式 (略) 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家具制造业A级企业指标要求。导热油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要求;本项目调胶、涂胶、上腻子、UV固化、辊涂、压膜均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二次封闭;热压和封边工序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共同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标准要求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家具制造业A级企业指标要求;#醛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办公生活污水依托 (略) 现有 (略) 理后,经市 (略) 排入通许县第 (略) 理厂,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标准及通许县第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废气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裁切木皮工序产生的木皮废边角料、面粉废包装袋、涂胶工序产生的废胶、砂光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料渣、砂光拉丝工序产生的废木屑、开料工序、打孔工序、开槽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封边条、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白乳胶和脲醛树脂胶废包装桶、废热熔胶桶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腻子包装桶、废漆桶、废导热油、UV固化工序产生的废灯管、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 (略) 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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