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丰协电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东莞市丰协电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略) (略) (迁改扩建)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11月25日, (略) (略) 组 (略) (略)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 (略) (略) )、监测单位(广东华科 (略) )等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略)元,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7000m2。项目主要从事电感、PFC电感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感(略)个、PFC电感(略)个。具体内容详见《 (略) (略) (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于2024年9月 (略) (略) (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略) 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4032号)。相关废水、废气、 (略) 理设施已经于2024年10月20日建成,并2024年10月21日开始进行调试,调试期间广东华科 (略) 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0月31日对项目进行了监测。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约(略)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 (略) (略) (迁改扩建)项目(环评批复文号:东环建〔2024〕4032号)涉及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治理设施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关 (略) 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适用情形的通知》(东环办函〔2016〕78号),项目未构成重大变动,不涉及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略) (略) ,最 (略) 茶 (略) 理厂,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 (略) 理站+中水回 (略) 理后,约99%(166.2t/a)作为回用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略)-2024)中“工艺和产品及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其余约1%(0.9t/a)进入污 (略) (略) 理,不外排。
(二)噪声
(略) 噪声源,做好生产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废气
针对上锡工序,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达标排放。
针对激光剥皮、点胶组装、烘烤工序,项目将激光剥皮、点胶组装、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激光剥皮、点胶组装、烘烤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经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管引至“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达标排放。
针对机制加工工序自然沉降后定期清扫,加强车间通风管理措施。经通过上述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因此,项目废气在落实上述治理设施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其程度和范围均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四)固体废物
项目废包装材料、废锡渣、不合格品、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塑胶边角料经 (略) 处理;废机油、废机油罐、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废线切割液罐、废线切割液、含线切割液金属碎屑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资 (略) 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贯彻了“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采取的“三废”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有效,工程实施后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建设单位生产中严格执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以上环保措施。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合理、有效,建设单位确 (略) 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工程建设与环评阶段规划一致,已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建设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条件。经验收组一致讨论同意本项目废水、噪声、废气、固废通过验收。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的公示公开。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2、加强固体废物的转移和管理,做好转移台账;
3、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做好设施运营管理台账,确保污染物的收集及治理效率;如遇废水、噪声、废气未能满足相关收集或排放标准要求或扰民现象,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完善整改后方可进行生产;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
(略) (略) (迁改扩建)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11月25日, (略) (略) 组 (略) (略)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 (略) (略) )、监测单位(广东华科 (略) )等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略)元,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7000m2。项目主要从事电感、PFC电感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感(略)个、PFC电感(略)个。具体内容详见《 (略) (略) (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于2024年9月 (略) (略) (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略) 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4032号)。相关废水、废气、 (略) 理设施已经于2024年10月20日建成,并2024年10月21日开始进行调试,调试期间广东华科 (略) 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0月31日对项目进行了监测。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约(略)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 (略) (略) (迁改扩建)项目(环评批复文号:东环建〔2024〕4032号)涉及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治理设施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关 (略) 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适用情形的通知》(东环办函〔2016〕78号),项目未构成重大变动,不涉及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略) (略) ,最 (略) 茶 (略) 理厂,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 (略) 理站+中水回 (略) 理后,约99%(166.2t/a)作为回用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略)-2024)中“工艺和产品及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其余约1%(0.9t/a)进入污 (略) (略) 理,不外排。
(二)噪声
(略) 噪声源,做好生产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废气
针对上锡工序,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达标排放。
针对激光剥皮、点胶组装、烘烤工序,项目将激光剥皮、点胶组装、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激光剥皮、点胶组装、烘烤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经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管引至“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达标排放。
针对机制加工工序自然沉降后定期清扫,加强车间通风管理措施。经通过上述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因此,项目废气在落实上述治理设施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其程度和范围均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四)固体废物
项目废包装材料、废锡渣、不合格品、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塑胶边角料经 (略) 处理;废机油、废机油罐、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废线切割液罐、废线切割液、含线切割液金属碎屑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资 (略) 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贯彻了“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采取的“三废”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有效,工程实施后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建设单位生产中严格执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以上环保措施。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合理、有效,建设单位确 (略) 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工程建设与环评阶段规划一致,已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建设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条件。经验收组一致讨论同意本项目废水、噪声、废气、固废通过验收。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的公示公开。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2、加强固体废物的转移和管理,做好转移台账;
3、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做好设施运营管理台账,确保污染物的收集及治理效率;如遇废水、噪声、废气未能满足相关收集或排放标准要求或扰民现象,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完善整改后方可进行生产;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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