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泽区龙岗大街人民街西延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任泽区龙岗大街人民街西延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24〕1019号

(略) 人民政府:

   (略) 龙岗大街(人民街西延)工程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3.4801公顷(其中耕地2.4919公顷、非耕农用地0.9882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8207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5.3008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 (略) 龙岗大街(人民街西延)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11月15日

  冀政转征函〔2024〕1019号

(略) 人民政府:

   (略) 龙岗大街(人民街西延)工程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3.4801公顷(其中耕地2.4919公顷、非耕农用地0.9882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8207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5.3008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 (略) 龙岗大街(人民街西延)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11月1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