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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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 (略) 年产各类耐火材料*吨建设项目

浙江 (略)

(略) 长兴县水口乡龙山村龙山工业小微园

拟投资*元,租赁 (略) 厂房约4200m2,新增气流磨、振动筛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具备年产不定型耐火材料*吨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 (略) 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破碎、筛分、粉磨、混料包装废气经有效收集后经相 (略) (略) 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 (略) 。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 (略) 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 (略) (略) ,由龙山村农村生活污水终 (略) 理达标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 (略) 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略) 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固废、废布袋及滤芯、铁渣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桶、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 (略) 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 (略) ,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2

(略) 年产各类耐火材料*吨建设项目

(略)

(略) 长兴县水口乡龙山村龙山工业小微园

拟投资*元,租赁 (略) 厂房约3500m2,新增购置自动配料系统、包装机、压机、烘干窑、颚式破碎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具备年产各类耐火材料*吨的生产能力,其中分别为合成渣3000吨/年、不定型耐火材料*吨/年。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 (略) 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破碎、混料、压球废气经有效收集后经相 (略) (略) 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 (略) 。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 (略) 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 (略) (略) ,由龙山村农村生活污水终 (略) 理达标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 (略) 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略) 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固废、废布袋及滤芯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 (略) 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 (略) ,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 (略) 8号, (略) (略) (略) 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34- (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 (略) 年产各类耐火材料*吨建设项目

浙江 (略)

(略) 长兴县水口乡龙山村龙山工业小微园

拟投资*元,租赁 (略) 厂房约4200m2,新增气流磨、振动筛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具备年产不定型耐火材料*吨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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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 (略) 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破碎、筛分、粉磨、混料包装废气经有效收集后经相 (略) (略) 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 (略) 。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 (略) 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 (略) (略) ,由龙山村农村生活污水终 (略) 理达标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 (略) 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略) 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固废、废布袋及滤芯、铁渣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桶、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 (略) 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 (略) ,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2

(略) 年产各类耐火材料*吨建设项目

(略)

(略) 长兴县水口乡龙山村龙山工业小微园

拟投资*元,租赁 (略) 厂房约3500m2,新增购置自动配料系统、包装机、压机、烘干窑、颚式破碎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具备年产各类耐火材料*吨的生产能力,其中分别为合成渣3000吨/年、不定型耐火材料*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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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 (略) 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破碎、混料、压球废气经有效收集后经相 (略) (略) 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 (略) 。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 (略) 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 (略) (略) ,由龙山村农村生活污水终 (略) 理达标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 (略) 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略) 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固废、废布袋及滤芯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 (略) 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 (略) ,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 (略) 8号, (略) (略) (略) 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34-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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