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职能划转决定的公告
抚松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职能划转决定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审管合一的联动优势,强化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将以下行政审批事项职能由抚松县 (略) 划归抚松县发 (略) 行使。
1.抚松县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2.抚松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3.抚松县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备案;
4.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5.省级现代服 (略) 认定;
6.县(市)电子政务项目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职能。
职能划转时间:于2025年1月1日起事项划转至抚松县发 (略) 行使职能。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25日
抚松县 (略)
抚 (略)
初审:董恩林 复审:辛伟源 终审:王玉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审管合一的联动优势,强化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将以下行政审批事项职能由抚松县 (略) 划归抚松县发 (略) 行使。
1.抚松县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2.抚松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3.抚松县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备案;
4.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5.省级现代服 (略) 认定;
6.县(市)电子政务项目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职能。
职能划转时间:于2025年1月1日起事项划转至抚松县发 (略) 行使职能。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25日
抚松县 (略)
抚 (略)
初审:董恩林 复审:辛伟源 终审:王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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