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大埔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块位于湖寮 (略) ,占地面积为7673.3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为E116.#°,N24.#°,土地使用权人为大埔县人力资源和 (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 31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査,我单位已委托广州 (略) 承担大埔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査工作。该调查于2024年11月完成,地块士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详见附件。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 (略)
二O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大埔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块位于湖寮 (略) ,占地面积为7673.3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为E116.#°,N24.#°,土地使用权人为大埔县人力资源和 (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 31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査,我单位已委托广州 (略) 承担大埔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査工作。该调查于2024年11月完成,地块士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详见附件。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 (略)
二O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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